2012年1月6日,北京引来了新年的第一场雪。好啊,瑞雪兆丰年!我踏雪奔赴首都机场,飞往上海讲课。
在上海,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召开了《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与纳税筹划及“双软认定”操作实务培训班》。我应邀在培训班是讲课,题目是《关于软件企业技术合同认定与优惠政策》。培训班从1月6日至9日,为期三天。
软件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鼓励软件产业的发展。在“18号文”的政策到期后,国务院办公厅又于2011年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文)。“4号文”又进行了政策细化和更新,增加了一些新的优惠政策,尤其是财税优惠政策力度加大。同时,为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0月1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等具体内容,为该优惠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
这一系列新政策的软件技术合同的认定有些影响。我讲课时与学员共同讨论了以下几个问题:
——新出台了促进软件发展政策的侧重点是什么?
——这些新政策对软件技术合同认定有何影响?
——新政策对软件技术合同认定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何影响?
——新政策对软件权属的选择有何影响?
——新政策对软件技术合同税收有何影响?
——软件技术合同认定与办事流程。
参加培训班的百余名学员来自全国各地,都是在职的,有的是公司高管,有的是税务咨询师。所以,课堂上互动式的讨论,更能够激发大家研究问题的积极性。我不时地让学员提出问题,有的问题我来解答,有的问题请学员来解答。有些学员说了各地一些新的情况,当地落实政策如何优惠,让大家羡慕不已!课堂气氛很活跃,下午三个小时没有犯困的。
三个小时的课下来,课间10分钟回答学员问题都没休息。虽然有些累,可是收获很大,感到很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