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愚部关于论文发表的最新规定
(教愚部2010年1号文)
当前,个别院士、讲师出现了造假行为。虽然对院士进行了教育批评,对讲师开除公职和党籍,但还是被国外《柳叶刀》和《自然》杂志做了负面报道。究其表面原因,乃是发表论文与利益挂钩的缘故。为不再重蹈被国外SCI杂志一次性撤稿70篇的覆辙,让发表论文成为一种个人的兴趣,不再是利益驱动下的经济行为。故此作出如下规定:
(1)全面取消任何形式的论文与利益挂钩行为。
(2)本科保研、评优时取消论文发表加分的做法。
(3)硕士研究生毕业时不允许发表论文。如发表论文者取消其硕士学位。
(4)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最多可以发表1篇论文。发表2篇以上者取消其申请博士学位的资格。
(5)职称评审时只提交1篇论文。提交2篇以上者自动取消其评审资格5年。
(6)禁止任何形式的论文奖励。一旦发现,从单位负责人工资中扣除相应数额后上缴国库。
(7)禁止在课题经费中列支版面费。发表论文费用由个人以节衣缩食的方式支付。
(8)任何课题结题时只能提交1篇论文。否则以多发论文罪追究课题负责人刑事责任。
以上改革的负面效应是大量国内杂志和论文发表代理公司等相关产业的不景气和倒闭,责成人事部和社会劳动保障部做好相关职工的再就业问题。
教愚部论文发表司
2010年1月14日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7-18 14:31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