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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的月中是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NSF)和澳大利亚国家研究会(ARC)的共同申请期限,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申请期限各专业并不一样。除了期限,三国间的基金申请书的写法上到底有什么异同?从中又能告诉我们什么?
美国申请书的顺序是:封面,项目总结,目录,项目描述,文献,个人简历,预算和预算理由,目前所具有的和正在申请的基金,场所、器材和资源。
澳大利亚申请书的顺序是行政总结,研究类别统计信息,项目描述,预算和预算理由,个人简历,目前所具有的和正在申请的基金,目前具有基金的进度。
国内申请书的顺序是基本信息,摘要,参与人,预算,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个人简介,预算理由。
大体看来,三个申请书的要求基本是一样的,只是顺序及各项所包含的内容有所不同。例如中国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和美国的场所、器材和资源差不多,但还包含了承担科研项目情况。而澳洲的场所、器材和资源则被包含在项目描述中。澳洲的最大特色是在类别统计信息中要求把你的研究分到具体的国家研究重点及社会经济目标。中国和美国都没有,可能是由于它们都有另外的、单独的重点项目。澳洲和中国都要求写上国际合作与交流(如果有的话),但美国没有特别地提出来(毕竟自己感觉是老大啊)。此外澳洲还要求目前具有基金的进度,中国美国都只需要讲讲完成的项目就行了。
大体上一致,但魔鬼藏在细节里。澳洲的项目摘要最短,七百五十字母内,放在行政总结封面里。除了摘要之外,还要一个五百字母内的预期影响。中国摘要是单独一页,要求中英双文,中文四百字,英文四千字母内。而美国则要求整整一页,包括三部分:概述包括目标与方法,项目学术价值(创造新知识)及其社会范围的影响力(Broader impacts)。有意思的是我发现一个申请书里中文用了四百字,翻译的同等英文只用一千多字母(不到两百字)就可以表达了,彻底颠复了我一直认为中文简洁的观念。
具体的项目描述也很不同。美国最自由,里面内容的顺序自由安排,要求有的内容包括目标及其意义,与当前现有知识和作者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研究的关系,具体的研究计划(做什么?为什么做?怎样做?做成功的标准是什么?项目成功的效果和影响范围是什么?)。最后要求写社会影响力及已完成基金成果汇报。澳洲项目描述分五大部分:目标和背景、研究项目内容、团队各人分工、研究的环境和条件、结果传播、及数据管理。国内在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里也分五部分。一是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含文献),二是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 三是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四是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五是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让我感到惊讶的是美国NSF和NIH很不一样,并没有过分强调创新,而只是要求创造新知识,可以用现在已有的方法,不一定要求方法创新。我在美国时由于前二次申请NSF没成,后来申请到了NIH,就再没有回头 ,现在回头看过来真是不应该,有时东方不亮西方亮。中国和澳洲都要求说明创新点在那儿。澳洲要求在研究项目内容里要提到,中国则单独列出。至少从格式上看,中国最强调创新。
还有一点很不同的地方。美国专门要求在项目描述里有一段描述研究在社会范围内的影响。这是指对整个社会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其中包括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的参与,科教,科普,高科技工作培训,学校企业横向合作,经济竞争力等等。澳洲也要求写写研究结果对国家经济,环境,社会的益处。中国只在立项依据有这个可有可无的要求(讲研究的科学意义或其经济、社会发展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国是最支持纯科学的研究了。这要感谢国内政府对科学的全力支持了。西方的政治家都比较短视,如果要求爱因斯坦写出相对论的对国家经济及社会的发展意义,恐怕他也写不出来。科学家是少数族群,一旦手头紧,西方政府第一刀总是砍向科学和教育,因为这一刀不能马上见血的。其实美国和澳洲的科学家在写社会影响时,也往往敷衍了事,能凑合上就凑上去。很少能有马上见效的基础研究的。
美国和澳洲对项目描述的长短要求非常严。美国十五页(Times NewRoman,11号字体),澳洲十页(Times NewRoman,12号字体)。澳洲十页是A4,而且纸张边距允许0.5厘米,估计和美国的长度差不多。但它把团队各人的分工、研究的环境和条件、结果的传播方法、数据的管理及参考文献都包含在内,所以实际也就能用上八页来写包括图表在内的科学内容。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参考文献也在十页内,虽然可以用10号字体,但还是不能引用太多文献。我申请时只好仅仅保留第一作者,拿掉文章标题,去了换行。可能澳洲对文献引用不是那么重视?毕竟大部分引用的是外国文献。同行是冤家,但冤家在国外。中国在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里说是4000-8000字,参考文献也在其中,但好像并没有说一定不能超过8000字。不然的话,参考文献多了也是个问题。对国内格式有点不明白的是参考文献放在中间:在立项依据之后,研究内容之前。照理研究内容的描述也需要提到以前的工作作为对比的啊?!
最不相同的地方可能就是关于个人简历的写法了。美国要求每人最多两页,其中包括获得的学位,职位,五个与本项目相关的成果,五个其它成果,五个广泛影响力例子。成果可以是文章,数据,软件,专利,版权等。并列出每人的合作者,研究生,博士后导师。澳洲除了学位和职位外,还有五大部分:个人履历和研究机会,近十年成果,十项最佳成果,研究影响力的证据(1000字内),和在本项目领域最有意义的贡献(500字内)。中国申请书主要有个人经历,研究方向及成果简介,学位,职位,三年论文,和奖励。明显,美国的内容最少,中国在中间,澳洲最多。也就是说,澳洲最重视长期研究轨迹,一贯性。美国更重视申请书本身的意义,而中国注意的是短期的研究轨迹。在美国,院士也常常拿不到钱。澳洲对个人的评分高达40%,项目质量和创新占25%,可行性和利益占20%,研究条件占15%。而美国NSF的评比就含糊得多。一是学术价值,二是社会影响,没有百分比。国内的评分标准是我在网上(小木虫)找到的,不知对不对。人的能力8%,创新15%,意义10%,科学性9%,文献理解8%,等等,真复杂!如果是真的话,每个评审员的打分就有点象是批作业,分分必争啊,挺累的。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美国NSF要求把每人的合作者,研究生,博士后导师列出来,这是为了防止评审者与申请人间的利益冲突。中国NSF和澳洲ARC都没有这样的要求。不过在澳洲,评审员要在评审前发誓没有利益冲突,估计国内也是一样。
总的来说,国内NSF最支持纯科学,澳洲ARC填底。澳洲最看重人,美国NSF最少。国内NSF最强调创新,美国NSF更注重创造新知识。评分标准中国最定量,美国最定性。三国比较,各有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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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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