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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晚本山大叔小品“同桌的你”中的“此处略去……..个字”,让人有点遐想。生活中的确难免因好奇却无法满足“窥私”而衍生出诸多误会和笑谈,人之常情也。
想起若干年前,某位作家的小说中凡可能涉及所谓“性爱”的场景时,曾使用过“此处略去……..个字”的“诱敌深入”之高招;书商也“因势利导”展开营销策划,借助心理学行为特点,大造舆论声势,宣传浪潮席卷。然因根本没有“全本”可资对照,对作者充满社会公德心的高风亮节之“洁本”无从评说,反倒成为读者对作家与书商“珠联璧合”卖弄噱头的伎俩的诟病,终也惨淡落幕而销声匿迹。
网络相对是虚拟的,是另番天地,人们不必再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博客或评论便激扬文字潇洒恣肆。有些是情之所至,有些则难免有文革遗风,总之是“跑偏”了。时常看到某些博文之评论没有内容,却留下一缕“红丝带”:评论已经被科学网删除,让人顿生好奇却终难满足而“奇痒”无比。净化网络、规范言行自是应有操守,但可否友情操作在先?比如:哪些言行是“斩立决”的,哪些是属“死缓”的,哪些是可以让博主“保释”的,等等,先予规则或一定的知情权可能好些,若还能人性化一点,给博主些许“监护权”、“处分权”就更爽了。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些评论其实博主觉得不妥估计也会自行作删除处理的,科学网网编可否网开一面,在对某些违规评论处决前,先给博主留个私人探视或临终关怀的机会?
随便说说,如觉不妥,此文可略去588个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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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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