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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师未捷身先死
最近很受伤的收到了NSFC的“不予受理”通知,原因居然是“不属于本学科资助范畴”。正所谓出师未捷身先死…
初审的目的当然很好:避免重复申请和无效申请。但为何到执行过程中,却有了学科范畴的判断呢?自思所投学部(一个工材、一个化学)不该有大的问题啊。果真有,那就是不该把一个污染物的检测方法投到了一个工程的部门,而应该放到环境分析学科所在的化学学部。但是,在国家如此在乎基础研究,如此关注测试方法的今天,这种错误就能被不予受理?这未免太小题大做了吧?再推而广之,工材领域就不接受土木或材料等测试方法的研究了?在学科交叉的环境下,这也太偏颇了吧?此外,第二个申请代码就只是摆设?
题目:利用电渗析预处理技术快速直接检测水体有机氮方法研究
代码:E080401:给水处理(环境工程下属),B070102:有机污染物分离分析(环境分析化学下属)
我找不到NSFC关于初审判断标准的具体文件,但找到一篇论文(http://wuxizazhi.cnki.net/Search/ZKJJ201006013.html),其说法是:“项目不予受理的原因主要分两类,一类是违反科学基金项目限项的要求;另一类是申报的手续不完备”。似乎我并不符合!
又找到工材四处的说法:本科学处的“环境工程”主要包括给水处理、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城镇给排水系统、城镇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空气污染治理、城市受污染水环境的工程修复等6个三级申请代码,与污染物控制技术原理关联度不大的研究应到其他相关学科申请。
“污染物检测方法”与“污染物控制技术原理”关联度不大?
考虑到时间宝贵,复审成功几率渺茫,就不争取了。只是,长使英雄泪满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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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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