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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篇文章中,与
事实上,确实如此。在当今出版界对“重复发表”的界定都不能统一的情况下,我一个门外汉在这里喋喋不休的大谈重复发表的事情,无疑是“版”门弄“复”。
那么,来穷尽“重复发表”的表象有没有可能呢?这个也很难。用
而且,在投稿中,不同的编辑部之间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有的要求如果来稿内容发表内容超过10%就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而有的期刊要求来稿内容只要25%是新的就可以[1],等等。
不过,虽然弄清重复发表的概念和表象很难,但穷尽允许多次发表的形式倒是简单可行,即学界允许结集发表(论文集)、专题发表、二次发表,还有“资料没有重复且每篇论文所讨论的问题各不相同”的多篇发表。除此之外,不动其它多次发表的念想也是避开“重复发表”的可行方法。另外,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投稿时,提供自己的一些相关的已发表论文、简报等作为附件,并在邮件中说明也是一种很好的免责措施。
好了,关于“重复发表”,我想我已经说得足够多了,就此打住!
参考文献
[1]汪万春.变相重复发表——一种值得科技期刊界关注的现象.编辑学报,16(6):445-447.
[2]任胜利.科技写作漫谈 (25):一稿多投与二次发表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2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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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6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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