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数海外华人正教授强烈呼吁的“放开中国绿卡”政策终于出台。不难预见,此政策出台后:
1、加剧中国人才流失。中国培养的人才纷纷加入外国国籍,然后拿中国绿卡,方便回国探亲,资产转移。
2、加剧中国科研经费流失。引进的海外华人正教授以外国公民身份返回中国,凭借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名头,拿着中国纳税人捐赠的高额工资,做着脚踏两只船的兼职研究。
加油!出国吧!可以自由加入外国籍了!
政策如此利好,不妨做个外国人?这是国家的政策导向吗?是国家的人才引进战略方向?!
出台此举的政府官员是如此爱我中华???
希望政府一定要向人民公示、向外国人的海外老板公示:此人在中国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年!!!
http://news.163.com/15/0609/02/ARKQRT6J00014AED.html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从即日起,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等7类企事业单位任职,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外国人,可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决定扩大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此次扩大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具体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等7类企业、事业单位,这些企业、事业单位的批准确认情况可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查询。
公安部表示,在上述7类企事业单位任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向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6-3 16:5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