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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注:
当时看了该新闻的第一感觉是:两艘船只之间的牵引缆绳为何不设置警示标志?因为缆绳一般都会沉在水中,如果没有漂浮的警示标志,不仅快艇,其他慢速船只穿越同样极度危险。这样的常识船主应该清楚。
而这次事故的责任认定大多指向快艇一方,很不公平。
起码一半一半,或者在水面设置拖拽缆绳的两船责任更大才对。
期待专家解读。
http://firefox.huanqiu.com/china/roll/2012-04/2591590.html
中新网苏州4月8日电 (周建琳 李克祥)苏州太湖“44”快艇事故的原因,截至今天已一一浮出水面。酒后驾驶、涉嫌危险驾驶、客货船航道交叉、乘客未穿救生衣等多种因素,共同制造、并加大了这次事故的惨烈程度。
警示标志不明显
太湖“44”快艇事故出事水域的水深在2.2米—2.5米之间,两艘货船之间的牵引方式、警示标志不明显也是事发原因之一。
“前后拖拽船只,除了要在缆绳上捆绑明显标记,拖船还应打出旗帜来提醒其他船只。”别的船主们认为,涉事快艇驾驶员已有10多年驾船经历,没有特殊情况,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据了解,太湖“44”快艇事故发生后,苏州海事部门已叫停苏州太湖水域内所有快艇和游艇项目的营运,并将进行整顿,整顿完毕后,符合营运条件的快艇和游艇可恢复正常营运。对于事故的其他细节,苏州相关部门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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