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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兴教寺“强拆”的理解
强拆的,是一些“现代建筑”,不是古建筑;所以,不算是对古文物的破坏。
从这个意义上说,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事情。
可是蹊跷的是,到底这些个“不是文物”的东西,
谁有所有权?谁有决定权呢?
这个问题比较蹊跷。
毕竟,
不论你什么信仰,
国法还是最大的。
可惜,佛教协会只能引用《宗教事务条例》,
太弱了。
(问一句:《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受法律保护。——受哪条法律保护?)
另外,拆了以后,这里归谁?
这是一个密切联系的问题。
也比较蹊跷。
最后,所谓的补偿,当然是给“寺院”的。
包括佛教四众的生活和修行用房等。
这里面还有一个衍生问题:
以后优婆塞优婆夷们拜塔,
会不会需要买门票?
我知道,
普陀山的门票160元(这个就是所谓围山收费了),
渡轮最低档的22元*2=44元(似乎合理;不过好像没有开放竞争)。
当然,观音像还有额外的6元(这应该是必须的,有建设成本;不过,大家奇怪,难道不是一个老板??)。
不知道以前路过的东天目山山脚的某某山门的工地,现在是否已经建成开始售票了??
如果强拆失败,估计西安也可以采取这个方法:
将你围起来,收门票,不怕你赖着不走。
(PPS:中国佛协引用某些部委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也是比较可笑的——不是佛协可笑,是这个事件说明tian chao之可笑现状:所有东西都需要上面说了才算。那现在现管、县官都发言了,难道只有十位尚书大人联合重新出一个手令才可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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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10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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