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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正
2012年诺贝尔医学奖授予了戈登与山中伸弥,西方媒体大量报道相关消息,有真有假,有虚有实,国内报道跟进,往往虚实不分,把国外报道内容给抄过来了。
在山中伸弥闻知获奖后的记者招待会上,他开玩笑说接听获奖电话时他正在修洗衣机,显然这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不是一个好的机械工,他家的洗衣机他修不好,日本科学部部长发动高级政府官员捐款给他买了一个新的。在媒体报道中把山中伸弥的玩笑当真的是很多的。
在众多的中文报道中,我要嘲笑揭露的是《新华每日电讯》的方舟子,不懂装懂,一知半解只管抱着英文材料抄,管量不管质。方舟子成文在2012年10月,为什么我要等到现在才撰文嘲笑揭露呢?方舟子的《克隆技术得了诺贝尔奖》一文刚发出来时就受到了嘲笑,友人特邀我进行驳斥,给民众一个了解科学与事实的机会,但当时俗务缠身,没有时间,所以拖到了现在。
方舟子的《克隆技术得了诺贝尔奖》一文发表在新华社的《新华每日电讯》(2012.10.12)。新华社的编辑虽然有些愚拙,但显然看了该文也觉得味道不对,捏着鼻子发了,却把标题换成了《由今年的诺奖想起“克隆人”恐慌》,可惜却没有能力改变内容。
首先,克隆技术,尤其是涉及人,有着巨大的道德争议,正是诺贝尔评奖委员会极力避免的方向,如果说克隆技术得了诺贝尔奖,诺贝尔奖委员会绝对第一个站出来否认。方舟子只知道在英文的普通媒体上抄,哪知道每一个诺贝尔奖都有一份技术分析文书,其中会把相关科学技术的重要性综述一遍,突出获奖者的贡献,而读了2012年的诺贝尔医学奖的技术文献,如果读得懂,是不会这么立论的。山中伸弥的贡献就在于从体细胞获得干细胞,回避了传统克隆技术的道德争议——这是诺奖委员会的立场。
方舟子立论既错,那么其内容当然笑话百出,强调克隆技术,威尔穆特就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好象诺贝尔奖评奖委员会就欠他一个诺奖似的,但站在诺贝尔奖评奖委员会的立场,他的研究算不上关键技术,既无理论上的突破,也无实际上的应用前景。方舟子的这份“科普”,还不如一个认真的“文科傻妞”写一篇综合报道强。
一、戈登立志捡垃圾
方文:戈登的一生有过不少意外。他中学就读的是英国著名的伊顿公学,立志要当生物学家,但是学习成绩并不好。他的科学教师在一份鉴定报告中指出,他不专心听讲,一意孤行,实验能力差,要当科学家的想法是荒唐的,是在浪费时间。这份鉴定到现在还放在戈登的书桌上,不知是作为讽刺还是激励。但是在当时戈登只能认真对待老师的建议,把兴趣转向了文科,毕业后去牛津大学读古典文学。幸好校方在注册时出了差错,阴差阳错让他改学了动物学。
英国依顿中学(Eton College)是一所寄宿学校,只收男生,戈登就读于该校。戈登成绩差得不是一般,在250人中,生物学排倒数第一,其它科学项目都得倒着数才能排前面,因此,才会有那份著名的学期报告,如果他要学科学,“绝对是浪费时间,不仅是他,更是试图教他的教师的时间”。这样的背景下,戈登居然“立志要当生物学家”,绝不会是戈登大脑有问题,而是著名作家方舟子没能摆脱中国宣传成功人士的写作模式,如果捡垃圾发了大财,中国宣传作家都会习惯性地印上从小立志捡垃圾这么一个黄金标签。
一个中学生其实学什么大多很迷茫,对于未来的专业方向往往是进入大学后乃至于进入高年级才确定的,这是为什么中国的大学极为浪费人才压抑个性的根本原因,因为中国学生往往在没有能力或者兴趣确定未来专业方向时,就不得不在高考时一次性地确定一生的专业定位,在中国的大学体系中转向是极困难的,但在国外则是家常便饭。戈登的科学项目成绩惨不忍睹,而国外大学入学时中学平常成绩又是评判依据之一,戈登如果选科学专业,可能申请哪所学校都会被拒,因此,他选择了古典文化(Classics)这个大方向,在古典文化中,要学古地中海文化时代的语言、文学、哲学、历史、艺术等等,方舟子不懂,给弄了个“古典文学”这么个狭窄方向。
方舟子看了点国外报道,对戈登当年的事一知半解,所以信誓旦旦戈登要“去牛津大学读古典文学”。实际上,他的成绩不好,在国外,科学类学科成绩差不是选修文科学的理由,他根本没资格进牛津学古典文化,那个方向招满了,没排上他的号。但万幸的是,牛津大学招生办的人有了巨大的失误,在科学方向上没招够人,差了好象是30人,慌了手脚的招生办抓壮丁,把机会给了那些申请本来被拒的学生,其中包括戈登,戈登的入学条件就是学科学而不是古典文化,而且必须马上入学,注册过程中可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戈登为了进牛津,选择了接受这一条件。
二、Briggs&King 不是克隆
本科毕业后,戈登留在牛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他的研究课题是用细胞核移 植技术克隆蛙。细胞核移植是这么做的:把一个卵子的细胞核去除掉,然后把来 自另一个细胞的细胞核移植到这个去核的卵子中,形成一个新的卵子,刺激它分 裂,就可能发育成胚胎,进而发育成幼体、成体。在1952年,已有人通过移植来 自蛙胚胎细胞的细胞核,让卵子发育成蝌蚪。但是胚胎细胞核里的遗传物质是父 亲和母亲的遗传物质的混合,用它产生的蝌蚪是有自己独特遗传物质的个体,不 是克隆。戈登想要移植体细胞的细胞核,这样产生的后代和体细胞的供体有完全 相同的遗传物质,才算是克隆。
在1952年,Briggs与King发表研究结果,把胚胎发育到体细胞各个阶段的细胞核移植给卵细胞,观察其发育能力,以此检验细胞发育的方向性。如果你读了诺贝尔评奖委员会的专业报告,会发现关于细胞发育的方向性早就是一个学界观注点,在1935年获得诺贝尔医学奖的胎胚学家斯佩曼就曾提出这一实验设想。
Briggs与King也有人推崇,认为他们也该得诺奖。Briggs与King的实验证实,细胞核移植越是早期的胚胎细胞,越易于成功,到了体细胞阶段,则没有一例成功,囿于传统观念,他们认为这确立了细胞发育的方向性,因此不再进一步实验。
戈登的实验最初完全是重复Briggs与King的实验,结果也几乎一模一样,区别在于Briggs与King用的是豹蛙,而他用的是非洲爪蛙,后者让他有机会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实验,最重要的是,体细胞核移植发育成蝌蚪取得了零的突破。也就是说,体细胞的细胞核也能植入受精卵,发育成为成年个体。由于他的研究结果跟Briggs与King基本一致,越是分化接近体细胞,移植后发育成为个体的可能性越小。这样的实验结果他可以附合Briggs与King的结论,因为他并不能100%确定他所谓的体细胞就一定是分化定向了的体细胞。戈登大胆地跨越了Briggs与King,认定体细胞核也能发育成为个体,动摇了传统观念。
方舟子在这段话中瞎扯了半天,读者必定是云山雾罩,读不懂却以为科学高深。方舟子说什么Briggs与King的蝌蚪不是“克隆”,让我放声大笑,胎胚发育时,细胞数量是倍增的,不要说在后期取个细胞不会对胚胎造成任何影响,即使是刚分裂成两个细胞,取一个走,剩一个也能毫无障碍地发育成为一个成熟的个体,这是同卵双生子的生物学基础,普通人就该懂的常识。移植后发育的个体跟原胚胎个体基因完全相同,不是克隆是什么?戈登完全重复了Briggs与King的实验,忽然就是克隆了。真是一个学术二百五。
三、戈登的博士论文
在1958年,戈登发表博士论文成果,声称它用体细胞克隆出了成熟的蛙。但是这个惊人的结果并没有获得认可,大概连他本人后来也不相信,因为他后来发表的论文并没有引用这个结果。获得认可的实验结果是1962年他在牛津大学当教师时做出的,他通过移植蝌蚪肠上皮细胞的细胞核,克隆出了蝌蚪(即只能发育到蝌蚪阶段,没能变成成体蛙就死了)。他继续实验,在1966年又有了突破,克隆出的蝌蚪能够发育成成熟的蛙。之后,他研究用成体蛙的体细胞核做克隆,但是这样克隆出的个体都只能发育到蝌蚪阶段,变不成成体蛙。
戈登于1961年获得博士学位,怎么会在1958年就发表博士论文了?戈登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实验结果,以后都不引用先前的论文了?我实在是难以明白方舟子怎么会整出这么离谱的东西来,不认真的“文科傻妞”也不致于如此吧!吹牛皮每天都买一本英文书的方舟子是没能力读懂专业文献原文的,当然也没有实践一下自己“不平凡的主张需要不平凡的证据”这种古怪逻辑的。
戈登于1958年的论文是发表在学界顶尖杂志《自然》上面的,他是第一作者,其突破点在于:1. 非洲爪蛙能提供移植细胞核的发育阶段比豹蛙更迟,2. 该论文首次提到细胞核的连续移植。这篇论文针对蝌蚪乳化前期的内胚层细胞进行过移植,算是最迟的分化阶段,却没有一例成功,尽管戈登等人用了体细胞(Somatic Cells)一词,它并不指方舟子所理解的成年个体的体细胞,而是指已经开始分化的胚胎细胞。“它用体细胞克隆出了成熟的蛙”方舟子在这里因为自己的无知而严重地误导中国读者,更用了几乎带侮辱性质的“它”,新华社的愚蠢编辑真的是欠揍得很啊。
戈登还与Fischberg等人在1958年发表了一篇关于移植技术的文章,发表在《实验细胞研究》杂志增刊上。这篇文章他是第二作者。
我们又来翻翻戈登1962年发表的论文,他发表了四篇论文,都是唯一作者,分别发表在《遗传学杂志》、《发育生物学》、以及《胚胎学与实验形态学杂志》上面,都不如他在1958年发表文章所在的《自然》有名,除非技术上的原因,他不会不引用那篇文章的。发表在《遗传学杂志》上的《多个基因相同的青蛙》就直接引用了他以第一作者在1958年发表的文章,而其它三篇文章则引用的是他署名第二的那篇技术性文章。在此前,他在1960与1961年都发表有文章直接引用该文。
在1962年戈登就发表《从单个体细胞核获得的成年青蛙》一文,讲的就是蝌蚪肠细胞的细胞核移植后产生青蛙,按惯常套路,还是发育各阶段对比,越是分化的细胞,越是胚胎发育晚期的细胞,产生成年青蛙正常的可能性越低。方舟子却偏要把这一文章安在1966年,还莫名其妙地煸情一番,说又取得了突破。那么1966年又发表了什么文章呢?此时戈登在进一步研究从蝌蚪肠细胞发育来的青蛙的性能力,可不可以产生后代,结论?可以。这篇文章也发表在《自然》。
更大的突破在1970年,他跟Laskey用成年蛙体细胞培养的细胞,加上连续移植手段,分别用肺、肾、皮肤体细胞给克隆出了蝌蚪。这篇文章也发表在《自然》杂志上。
戈登博士学位论是针对他的这一系列研究的总结报告,而1958的研究既是开端,也是基础,当然是论文的核心内容。他后来的文章不引用那篇《自然》的文章,就引用那篇发表在《实验细胞研究》杂志增刊上的文章。方舟子可能连戈登博士学位论文的标题是什么都不知道。
四、肠上皮细胞变成受精卵?
实验看上去很简单,意义却极为重大。动物个体生命的开头是一个受精卵, 受精卵不断地分裂产生新的细胞。在胚胎发育的早期,所有的细胞都是一样的, 称为干细胞。之后,这些胚胎干细胞演变成了具有不同形态和功能的各种细胞, 例如神经细胞、肌肉细胞、皮肤细胞等等。这个过程叫做分化。以前人们认为, 分化的过程是不可逆转的,一个已经完全分化的细胞是不可能再回头变成干细胞、 受精卵的。戈登的实验证明了这个传统观点是错误的,已经分化的肠上皮细胞还 能被重新编码成受精卵,开始新的发育、分化之旅。
方舟子写科普特能雷人,戈登的贡献在于证实细胞核含有生命发育的全部信息,把体细胞的细胞核移植到未受精的卵细胞中,可以发育成成熟个体。在实验技术条件限制下,他们这些开创者只能用青蛙来做实验,因为蛙卵大,易于操作。微观实验技术突破之后,才实现其它物种的克隆。戈登以及他之前的Briggs与King都证明了一点,越是发育分化趋向成熟的,移植发育成功的几率越低,并且发育成功的个体正常的几率越低。这些实验重复地证明了移植了体细胞的细胞核并不就使未受精的卵变成受精卵,因为受精卵有极高的几率发育成正常的个体。会两句英文就充英语专家的习惯要改一改。
五、威尔穆特取一个细胞克隆出多莉
但是戈登用成体蛙体细胞做的克隆实验,结果只能发育到蝌蚪阶段,而得不 到成体蛙,说明分化过程虽然可逆,却有局限性,不是完全可逆。而且用别的动 物做克隆实验,连幼体都得不到,说明分化可逆也许只是蛙的特殊现象。但是到了1996年,所有这些局限性都被打破了。威尔穆特从一头6岁白羊的乳房中取出 一个细胞做为供体,用它的细胞核克隆出了遗传物质和它一样的“多莉”。这个 实验证明了,分化的可逆性并不限于两栖动物,哺乳动物也行,而且可以做到完 全逆转,用成熟个体的体细胞可以克隆出成熟个体。这个结果在当时极其轰动, 因为它让人们联想到可以用相同的方法克隆出人来。随后也的确有人声称在做克 隆人实验甚至已克隆出人,但都未得到证实。
方舟子对他所写的话题孤陋寡闻,偏又舍不得时间做功课,搞得威尔穆特象是从天而降似的,怪不得后面努力装专家搞得好象诺奖委员会又犯了错似的。中国最多这种连诺奖毛都摸不着一根,但喜欢给诺奖评奖委员会当免费顾问的货色。不仅不用等到1996年,几乎在戈登取得其研究突破的同时,中国学者童第周就完成了对鲤鱼的克隆(1963),童第周还在1973年完成了跨种克隆的突破。提起哺乳动物的克隆,在威尔穆特之前,还有俄国学者在1987年成功的小鼠克隆。
那么威尔穆特是否就是那么浪漫地从”一头6岁白羊的乳房中取出一个细胞”就克隆出来了“多莉”呢?稍有科学常识就知道不可能。威尔穆特等人的文章发表于1997年,也发表在《自然》上。威尔穆特等人取了三种细胞做核移植实验,9天胚阶段的细胞,26天胎阶段的纤维母细胞,以及处于孕晚期的羊乳腺上皮细胞。正如先前的研究所证实,越是分化的细胞,成功率越低。以乳腺细胞为例,共有434次移植,产生277次融合,然后在输卵管内培养,重新回收247个,却只有29个发育到了桑椹胚或囊胚,然后13只母羊接受了胚移植,却只有一只怀孕,幸运的是,这个胚胎发育出生顺利,才有了多莉。他们的研究小组从26天胎细胞中获得了5孕3产,但1只后来死亡,2只成活;从9天胚细胞中获得了15孕4产,4只成活。
多莉的出现带有极大的偶然性,体细胞移植产生克隆个体的几率是极低的,它的成活在大量失败的基础上还要加上幸运。威尔穆特小组进行这样的实验还有更多的生物学基础,与戈登起初研究克隆相比,此时学界已经常握了细胞分裂繁殖的细胞周期规律,威尔穆特等人通过诱导细胞到静止期G0才实现多莉克隆的,随后多种哺乳动物的克隆报道就此伏彼起了。
六、学术界的免费代表
克隆技术目前还未完善,所以学术界几乎一致地反对在现在就做克隆人的实 验。克隆人最多只是作为一种辅助生殖手段,学术价值和医学意义都不大。有价 值的是所谓“治疗性克隆”或器官克隆,例如用自己的体细胞克隆出一个肾脏, 来取代体内坏掉的肾脏,这样既解决了器官来源短缺的问题,也不会发生排异反 应。但是现在我们还不知道如何诱导一个干细胞(来自未分化的胚胎)变成一个 我们想要的器官,即使以后知道了怎么克隆器官,材料来源也是一个问题:细胞 核移植需要用到卵子作为受体,而人的卵子是很昂贵的,何况克隆的效率很低, 克隆成功一次要尝试很多卵子,更贵得不得了。
尽管其人是学术界的逃兵,缺乏基本学术修养,方舟子动不动就喜欢做学术界的免费代表,张口闭口学界主流。方舟子说因为克隆技术不完善,所以不能现在就做克隆人实验,也就是说,学术界还是赞成将来技术更完善了,克隆人就没有顾忌了。这句话的无知之处有二,其一是形同屁话,技术是通过实验完成的,克隆技术如果不做人的研究,就不可能得到相关的完善,或者美国科学院所要求的安全性。其二是彻底的无知,因为关于克隆人的争议的根本是伦理问题,喜欢抡道德大棒攻击别人的方舟子对于科学伦理学几乎从不涉列,经常闹这种笑话。
克隆人的伦理争议在于克隆技术的潜在应用,而不是象现在的动物研究一样,科学家纯粹是理论兴趣或者好奇。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人肾衰需要换肾,光靠透析还能坚持好些年,足够用他的皮肤细胞克隆出一个新个体成长到可以给他捐肾,这个新个体跟他基因全同,一点都不用担心排斥反应。这样的行为有伦理学上的顾虑吗?多莉涉及到供体的基因(细胞核),另一个供体的卵细胞,以及最后的代孕羊。假如这个人用他的基因,塞入猪的卵子中,克隆出一个个体,再采集他所需要的器官,又怎么样?这个个体是人还是猪?一旦涉及了人的克隆,科学伦理拧得象麻花,哪里是单纯的技术难度问题。
说到技术问题,方舟子又在这里胡扯,人产生精子数量庞大,但人的卵子潜力也很充足,一个女性个体出生时有产生上百万卵子的潜力,到开始产卵时,只剩下30-40%,但也数量可观。不过,能真正成功产出的,一生中却只有500个左右,即每个月经周期一个。相当于大约600个卵泡只有1个胜出,其它的都淘汰了。这是为什么捐卵的人采用药物刺激排卵丝毫不用担心影响以后生育能力的根本原因。真要用人的卵子,从生物学成本而言,并非难事。除了卵子易得外,受精卵会迅速分裂,分裂后细胞如果分开,都有同样的发育能力,如果没有伦理学禁忌,这几乎可以提供无穷的受体,不谈伦理谈成本无知至极,无理至极。
七、山中伸弥的笨办法
那么,能不能不用卵子,直接就把体细胞变成未分化的干细胞呢?首先有这 个想法的是日本科学家山中伸弥。此前,人们已经知道,如果把胚胎干细胞和体 细胞融合在一起,就会让体细胞变成干细胞。也就是说,胚胎干细胞中含有能把 体细胞变成干细胞的因子。山中伸弥选了24种因子作为候选,把它们的基因全部 转入到小鼠成纤维细胞中,然后一一排除。经过了4年的艰苦实验,他发现,只 要引入4种基因,产生4种因子,就能让成纤维细胞变成干细胞。这个实验结果在 2006年发表时,也轰动一时,普遍被认为是能得诺贝尔奖的重大成果。只不过连 山中伸弥本人都没想到诺贝尔奖会来得这么快,他接到斯德哥尔摩的电话时,正 在家中修理洗衣机,也以为是谁在开他的玩笑。
显然,方舟子又没有读过山中伸弥的原文。在进行这一实验之前,他的学生想到把所有已知的维持干细胞状态或者干细胞特有的因子合在一起使用,看是否能产生干细胞,山中伸弥同意了,初选24种因子,做成了大杂烩,结果发现这份大杂烩居然有效果!24种基因全加入皮肤纤维母细胞培养基中,某些细胞团居然有了胚胎干细胞的特征。
受到这个结果的激励,他们一个一个地排除这24种因子,以决定各种因子的相对重要性,然后依据相对重要性又做了一份10种因子的小杂烩,证明那些排除掉的因子的确是多余的。在剩下的10种因子中,他们又进行类似的排除法,最种敲定4种因子,可以提供体细胞转干的最大效率。
山中伸弥的实验的主要价值在于证明体细胞可以提干,提干的条件是某些因素的组合,多少种因素,如何组合都不重要,因此,他的学生的笨办法一开始就取得了成功。
八、威尔穆特的诺贝尔奖
真正意外的是威尔穆特没有等来斯德哥尔摩的电话。如果没有威尔穆特,戈 登的实验结果将会一直被当成是一个特殊的现象,在生物学教科书上提一笔,只 有个别人会去从事体细胞克隆实验。是威尔穆特证明了分化可逆现象的普遍性, 而且让体细胞克隆成为了一个热门领域。不管是学术价值还是影响力,威尔穆特 的成果都应该获得诺贝尔奖。诺贝尔奖一次最多可以授予三个人,为什么诺贝尔 奖委员会宁愿空着一个名额也不给威尔穆特?也许是“多莉”的诞生导致的争议、 乃至恐慌使得卡罗琳斯卡医学院的教授们放弃了威尔穆特。一般人对克隆人的认 识来自科幻电影、科幻小说的无稽之谈。其实即使克隆人能够成功,也只是产生 一个和供体有相同的遗传物质的隔代孪生子,思想不能克隆,克隆后代也必须从小慢慢长大,他可能导致的社会问题,并不比孪生子多。对克隆人的恐慌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方舟子自己在相关领域很无知,还要当裁判。我前面提供的例证就足以证明威尔穆特涉及的实验研究的地位被夸大了,科学价值并不因为媒体追捧或者冷遇而增减,多莉受到关注超出了它的具体科学价值与地位,没有多莉,克隆以及体细胞提干的研究都不会受太大的影响。威尔穆特小组的成果不足以获得诺贝尔奖。
即使那项成果要获奖,也没有威尔穆特的份。方舟子信口开河吹捧威尔穆特时就没想去查查威尔穆特的英雄事迹,还是方舟子把威尔穆特当作了行为手段的知已?威尔穆特如果被授予诺贝尔奖将是一个笑话,就象方舟子被授予John Maddox奖一样。由于威尔穆特在罗斯林研究院(Roslin Institute)的学霸行径,导致了数位同事的不公平解职,他们在2006年爆出多莉诞生的内幕,第一与通讯作者威尔穆特在相关研究中从研究设计、执行、到撰文定稿,寸功未立,但凭着特权强行要了显著地位并且占据了其后的媒体风头。
在一次庭审中,威尔穆特亲口承认他并未创造多莉,在该研究中他只起了“并不微小”的督导作用。说穿了,领导在未参加的研究文章签个名,只是他比中国的领导还要霸道些,抢了第一作者,还抢了通讯作者,搞得全世界都误解他是多莉它爸。其后这些同事还向女王公开请求,褫夺他的爵士称号,最后不了了之。抢名誉是方舟子的拿手好戏,打假功绩就是这么建立起来的,难怪方舟子要为维尔穆特鸣冤叫屈。可惜诺奖评奖委员会不象John Maddox评奖人员那么好骗。
方舟子对涉及克隆人的伦理学一无所知,才会误解反对克隆的有“对克隆人的恐慌”,十足地证明了他对克隆人的认识“来自科幻电影、科幻小说的无稽之谈”,外加一些不靠谱的想像。想想吧,方舟子的DNA加入黑猩猩的卵子,再由黑猩猩孕育出来,算人呢,还是黑猩猩?不用技术难度那么高的,方舟子的DNA加入某女的卵子,在另一女子宫中孕育成熟,这个小方舟子算是方舟子的什么人?儿子还是“隔代的孪生子”?如果是挛生兄弟,方舟子老爸就遭殃了,无缘无故多个儿子,还是自己只领退休金的岁月多出来的,抚养费一出,老头岂不穷死?方舟子是出了名地吝啬,难怪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挛生子这个选项。
九、诺奖的中国顾问
在诺贝尔生理学奖历史上,该得奖而没得的意外时有发生,最重大的缺漏是 证明DNA是遗传物质的艾弗里和开创行为遗传学研究的本泽。他们没有获得诺贝 尔奖不影响他们在科学史上的地位,受影响的只是在公众中的声望——出了生物 学界,几乎没人知道他们。威尔穆特的历史地位已定,在公众中也是声名显赫, 他没能获得诺贝尔奖,就没那么遗憾了。
艾弗里做出相关发现时是1944年,而艾弗里当时都67岁了,他10年后就死了。诺贝奖的发现发明一般都需要十年以上后续研究证实其理论与实践价值,这是为什么山中伸弥接到获奖电话时会诧异的原因。如果艾弗里多活几年,是有希望获奖的。行为遗传学的历史跟进化论一样久远,实际上开创者之一高尔顿跟方舟子捧为最伟大的科学家达尔文是表兄弟呢,本泽?那时还没有出生呢。本泽做了很多出色的研究,但好象从未有什么诺奖级别的贡献。威尔穆特的历史地位跟方舟子的历史地位一样,说到头是一个笑话,公众中的名声,无知者受骗者看是显赫,了解真相的却觉得他们臭名昭著。
总结
方舟子写蚊子,结果暴露了自己的蚊子本性,拼命吹捧威尔穆特,却不知又是骗荣誉的高手,跟自己的命运相互比喻,这是天意的讽刺。
中国学者的一大坏习惯就是做不了跟诺奖沾点边的工作,却有很多人争着给诺奖评奖委员会做强加的免费顾问,指手划脚,丝毫不顾及自己的斤两。现在沦落到连科学瘪三也要吼几嗓子,主流媒体居然也好意思发出来,真让人耻为中国人也。
裙子包头,《新华每日电讯》已经成了科普垃圾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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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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