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正
屠呦呦获得了拉斯克奖,算是为中国的一件科学公案划上句号。拉斯克奖有“美国诺贝尔奖”之称,许多拉斯克奖获得者后来获得了诺贝尔奖,屠呦呦获得这项荣誉,基本上解决了她在做出自己的杰出贡献后一直得不到国内同行承认的尴尬境遇。
面对屠呦呦的遭遇,我在
《大海捞针之中国传奇》 一文中就表达过对她的同情,并专门辟章以释是非,确定她的发现者地位。屠呦呦被我称为青蒿素之母是当之无愧的,因为的确有其他不少人做了杰出贡献,但这些试图竞争青蒿素发现者地位的人都无法取代屠呦呦,而他们自己,都可以被取代。
屠呦呦发现青蒿素带有极大的戏剧性,没有那个疯狂的时代,或许就没有青蒿素的发现,最早发现这一化学物质的人曾将之束之高阁就是明证。但疯狂时代的代价也是明显的,屠呦呦丧失了确定她发现者优势的先天优势,在她可以进一步取得更大进展的时候,她不得不因为政治任务而暂时放弃研究,她不能发表正式论文以确立发现者地位,而其成果又要在第一时间分享给全国同行。而她在做出这一医学杰出贡献时,丈夫还在牛棚里,做出这么杰出的贡献,也换不回丈夫的自由,甚至提都不敢提。
青蒿素在中国被发现后,中国的科学体制限制着它的传播与商业开发,到1980年代美国军方研究机构在野生黄花蒿中提取出青蒿素后,给予了中国极大压力,青蒿素走上了世界研究舞台,屠呦呦也就走上了她的发现者维权之路。多年来屠呦呦固执而执着地表达了一个观念,那就是她是青蒿素的唯一发现者——如果我们忠实于历史记录,她的坚持是公正的。然而,历史上群众路线的残余思想仍然统治着中国学者,屠呦呦的坚持不断地被她的同行诋毁、嘲笑、乃至于谩骂。面对这些不公正待遇,屠呦呦并没有全力还击,如同大多数上访人员一样,坚持自己的微弱的主张,试图行走在公义与良心上。
写史要有史识,行事要有公正之心。屠呦呦的学术维权的重重困挠,是导致她拒绝相信任何自称第三方或者独立作者的根源,可能是上当多了的缘固吧。基于她的生活历程与学术经历,不难理解她的行为,事实上,我们处于她的情形,未必做得更好。在试图竞争青蒿素发现者地位的人中间,诋毁的最多的是她的人品。北大生命科学院院长饶毅教授为之写史就有这么一段话:
从多个来源的信息提示,屠呦呦突出自己作用时未充分肯定其他研究小组和自己研究小组其他成员的作用,包括她后来的出版物引用文献时,将他人的名字省略、自己的名字前移,也为
“523任务”其他参与者所诟病。我们作为无争议方试图和屠呦呦交流也有一定困难,不理解她把中医研究院的原始材料至少有段时间收藏在自己家,不愿给我们看。 【有网友附上的资料:现加入文中,便于浏览。
饶毅教授:您好!
看到您最近的博文《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中,写到“两位默默无闻的研究者起了关键作用”,其中包括我所屠呦呦教授,感谢您对青蒿素原创发现的认可。但您博
文中写到“我们作为无争议方试图和屠呦呦交流也有一定困难,特别是不欣赏她把中医研究院的原始材料收藏在自己家,不交出来给研究院,也不给我们看”,此说
法有些欠妥,事实上青蒿素有关研究材料都在中药研究所档案室内保存。屠教授写书期间曾将档案借阅一段时间,另我所档案对外不公开,因此可能给他们造成误
解。烦请您对博文做必要的修正,谢谢!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所办】
好笑的是,在屠呦呦获得拉斯克奖消息传出之后,这段话就基本消失了。我在写《大海捞针之中国传奇》之时,并非不知道这些诋毁言论,甚至有人专门指点我,但我并没有兴趣查证。事实上屠呦呦在突出自己的作用上做得还是比较恰当的,不信你可以查阅
《屠呦呦:成就与争议伴行》 ,其中列出了她的这些“劣迹”。
稍加注意,你会发现屠呦呦习惯于统一标注文献的前三名作者,她对所有文献同样对待,这完全无可厚非,事实上,以前甚至现在,就有这种学术习惯。她作为第三项文献的主要贡献者,因为历史原因而不得不署课题组的名称,在面临维护自己发现者地位的关键文献上,她的这一变动虽然微有失实,但同样无可厚非。当然,更好的做法是在文献后加注说明。至于文献中给出页码有错,明显不是误导,只是打错了字,算什么呀?错的是末页,完全不影响查阅相关文献,这样的错误被纠出来,可以想见屠呦呦面前多大的维权困难,也可见其竞争者的不择手段。
我无意贬低在青蒿素发现过程中那些继屠呦呦之后做出杰出贡献的人,但觉得动辄给屠呦呦人格上抹污泥的做法让人不耻,不论你曾经做出了什么贡献。有的人什么贡献也没做,但就这种事情在行,就等而下之了。
抹黑屠呦呦的人品可以休矣。
在相关新闻中,听到饶教授的雄言:“
屠呦呦獲得諾貝爾獎的希望很大,事實上,她獲得這個獎甚至比獲得諾貝爾獎更厲害 ”。饶毅院长的轻浮再次让我喷饭,自己也说拉斯克奖是小诺贝尔奖,是预备奖,怎么就突然比诺贝尔奖更历害了?我不敢说屠呦呦绝对不可能获得诺贝尔奖,因为毕竟获得了美国诺贝尔奖再问鼎诺贝尔奖是常事,但显然,屠呦呦问鼎诺贝奖的资格是比较缺乏的。
屠呦呦的发现之所以受到重视,是因为21世纪以来青蒿素类药品在抗疟疾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原来的奎宁类药品正因为普遍耐药而被淘汰,青蒿素类药品成为常规治疗用药。无疑,屠呦呦的这一发现是无比重要的。但诺贝尔奖给我的印象是要求某一重大发现对该学科具有推动作用,也就是或多或少在理论上有突破,这一点,显然屠呦呦不具备。正如我在以前描述,她丧失建立先行优势的机会,也就丧失了成为诺贝尔奖大师的机会,因为历史的原因,她的后续工作与发现者地位不相称,无论是理论还是相关技术,那些试图与她竞争的人都似乎远远超过了她,这就使得她与诺贝尔奖无缘。
我的这些评估,与饶毅教授在媒体上表示意欲树造诺贝尔奖大师的雄语再次背道而驰【寻正2011-9-14注:但与饶毅院长三四年前的观点好象并不矛盾:
“我们距离诺贝尔奖很远”、“无根据说中国20年内在生命科学可以得诺贝尔奖” 】。饶毅教授已经转行做政治思想工作了,或许诺贝尔奖就是这么评出来的,咱们拟目以待。
附:屠呦呦人格“劣迹”列表:
1、屠呦呦书第68页:参考文献[3]屠呦呦,倪慕云,钟裕蓉等. 中药青蒿化学成分的研究I. 药学学报,1981,16(5):366~370
李英书中第300页:参考文献0056:屠呦呦,倪慕云,钟裕蓉,李兰娜,崔淑莲,张慕群,王秀珍,梁晓天(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中药青蒿化学成分的研究I. 药学学报,1981,16(5):366-370
问题:屠呦呦将钟裕蓉后面的所有作者“李兰娜,崔淑莲,张慕群,王秀珍,梁晓天”全部用“等”代替。
2、屠呦呦书第69页:参考文献[4]屠呦呦,倪慕云,钟裕蓉等. 中药青蒿的化学成分和青蒿素衍生物的研究. 中药通报,1981,6(2):31
李英书中第300页:参考文献0055:屠呦呦,倪慕云,钟裕蓉,李兰娜(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中药青蒿的化学成分和青蒿素衍生物的研究(简报),中药通报,1981,6(2):31
问题:屠呦呦一书丢掉“李兰娜”的名字和“简报”两字。
3、屠呦呦书第69页参考文献[4]、140页参考文献[5]和190页参考文献[3]:
屠呦呦/Tu Y Y. Chemical Studies On Qinghaosu. Joa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1982, 2(1):3~8
李英书第323页:参考文献0125:China Cooperative
Research Group on Qinghaosu and Its Derivatives as Antimalarials,
Chemical studies on qinghaosu (artemisinine).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1982, 2(1):3-8.
问题:屠呦呦以一个人的名字替代协作组。
4、屠呦呦书第162页:参考文献[2]:许杏祥,朱杰,黄大中等. 青蒿素及其一类物结构和合成研究. X. 从青蒿酸立体控制合成青蒿素和脱氧青蒿素. 化学学报,1983,41(6):574—575
李英书第337页参考文献0170:许杏祥,朱杰,黄大中,周维善(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青蒿素及其一类物结构和合成研究X. 从青蒿酸立体控制合成青蒿素和脱氧青蒿素。化学学报,1983,41(6):574-576。
问题:屠呦呦丢掉“周维善”的名字,且页码错误。
相关专题: 屠呦呦获拉斯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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