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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标定与结构标定

已有 3122 次阅读 2010-9-15 13:33 |个人分类:自然哲学|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关系, 结构, 标定

 老师问:“你叫张林是不,那是那个张林?”

同学回答:“张飞的张,森林的林”

  老师又问:你叫胡磊是不,那是那个胡磊?”

学生答:“古月的胡,三石的磊”

  这两种学生的回答代表两种对事物认定和解读的思维方式,以及对事物的两种定义和标定范式,是普遍存在的。

  前者称关系标定,即用别人及其与别人的关系证明是自己,方法的合理性源于现实中事物都处于以区别其他事物的特定关系和搭配中,如果这种关系与标定对象是双射关系即这种关系是唯一的,就可以消除标定过程中的或然性,譬如氢气是什么?氢气是与氧气结合生成水的东西,这种对事物的标定即定义在如今学科中可信手拈来。

  后者标定属于结构标定,譬如什么是原子?其是有电子和原子核构成,电子云弥散在核周围的东西叫做原子,其通过事物的内在结构、机理和属性,自己证明自己的方式。

  现在科学认为关系决定结构,即环境决定事物的属性,关系和结构式是单射关系,有什么的关系就有什么的结构,结构能折射关系;但在此关系和结构标定也不失其实用性;还存在其他划分,譬如通过物体的主要成分或者主要关系进行定义的主成分标定,还有根据标定的精确度划分的频率标定和双射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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