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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瓜者望得瓜种豆者盼得豆,做实验的人总希望得到理想的结果,这是常情无可厚非。然而,理想是天上的云现实是脚下的土,辛辛苦苦做的实验,结果不好甚至与期望相违的事常常发生。有时明明该出结果的,就是做不出来;有的设想是A,却跑出个B; 还有的实验结果出乎意料之外,就像石头里蹦出个顽皮猴子,它在哪里冲你笑,你却不知它是何方神圣?郁闷吧?的确。更郁闷的是反复重复仔细检查,结果还是如此。老话儿:“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做研究的人改为“实验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在实验室泡久的人会不会感同身受?
对待不理想的结果,考验着每个做科研人的良心。修改实验结果让其变成自己想要的是弄虚作假,绝不能允许,这里不予讨论。那么在尊重实验事实下如何对待不理想或者是莫名其妙结果?有几件事印象较深刻在这里侃侃一二。
最初我们做一兔子实验,测量眼前段分子氧分布,第一次发现在体积极小的眼睛内,氧分布差别很大, 在仅数毫米的距离之间,分子氧浓度梯度可相差达十倍以上。这些结果几乎颠覆了我们以前对眼睛生理功能的理解。在确认实验结果无误情况下,我们开始一点点消化理解这些结果,虽然实验前我们有些理论上假设(Hypothesis) ,但最终我们思路被实验结果引导,在反复讨论中逐渐想明白了这些结果意义,并根据证据提出了的眼内环境新概念。不过,在众多结果中,有一个眼房角的氧浓度难以理解, 当大家讨论无果时,我们决定直接承认这是令人费解的结果,除了认为可能与眼房角有未知生物调节功能和房水途径假设外,没有具体结论,留下空间给读者和我们后续的研究来解答。正因为这个在动物实验中令人意外结果,激起了我们高度的兴趣,在后来一系列人体眼中我们继续深入研究不解之迷,催生了一个与青光眼发病机理有关的新理论诞生。所以有时不懂的不急着下结论是对未知结果一种适宜对应方法。
另一件是位博士生的课题做完后撰写论文,围绕着课题学生做的实验大大小小不下上百次。总结时除了一个实验结果与原设想不符合外,其它的新发现和结果基本都可互相应证。可偏偏这个例外结果比较重要: 原设想治疗组会有明显变化,可结果是治疗组与对照组并没有表现出显著统计学差异,该生将此结果解读为“部分有效”写进论文匆匆发出后回国了。正如预料,这个含糊不清的“部分有效”结论被审稿人打了回来要求重写。几位共同作者讨论后决定尊重事实,如实将实验结果改为治疗组未见明显作用并给予了合理解释。没想到此事引起该生强烈反对,TA认为既然初稿没有被拒绝就不应该改结果,还说:“I think in academic papers sometimes they depend on how the authors trying to illustrate their data and points…” 。TA要求按自己原意发稿,并说如果文章因此被拒了TA负全责。这态度实在无法接受!作者当然有权解释自己实验结果,但专家指出问题后还要固执己见就大错特错了。审稿者已经明确指出结论超越了证据,这绝不能忽视不改,何况作为学生根本负不了责,一旦文章出了问题还会导致TA自己无法取得博士学位。几位相关共同作者讨论后决定:不理睬这个无理要求,按照事实重新改写这部分。我们集体在修改这篇论文上花费的时间心力远超过了写一篇新论文,大家坚持的结果使得文章最终被顺利接受了。
这事让我感到很失败自责,原以为在一个实验室共同工作了那么久的学生应该明白一些做研究的基本道理,可事实让人诧异,足见我们平时还是言传身教不够,nice有余严格不足(呵呵)。 我能理解学生的紧迫感,担心修改小部分结论会导致文章被拒。事实恰恰相反,审稿人会因为作者缺乏实事求是态度而拒稿。在审稿中,极少有论文是完美无缺的,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遗憾和不足需要修改,承认和面对是最好方法,回避和拒绝承认不仅不会有助于解决问题,只会将事情彻底搞砸,这绝不是科学家应有的素质。前不久有位国内学生来信述说他的论文投稿IOVS被修改了三次,第四次仅剩一个小问题,他本人包括其导师同事都认为应付一下就可以过关了,没想到就这“随便应付一下”,文章杯具了。他后悔莫及,问还有挽救余地吗?我同情地回答:可以申诉,但别抱希望,如时间紧最好改投其它杂志。如果一个审稿人前后四次坚持问同一个问题,说明了该问题(哪怕作者认为极小)的重要性,作者是绕不过去的,回避是不行的。
科学研究中可以大胆设想,但要小心求证,结论不应超越证据,必须实事求是。谨此自勉并与同行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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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2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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