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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忙于写博士毕业论文和找工作,心中不免迷茫和困惑,有时会为自己研究生期间的工作没多大价值而苦恼,有时会对未来自己能做什么和怎么做而困惑,总的来说,还是希望自己的生活能过得充实而有意义些,因此作了一些思考,也许不一定准确,但是可以暂时解答自己的困惑,缓解自己的苦恼。
对科研工作和科技创新的看法如下:一般而言,创新分为科学创新、技术创新和工程创新,对于企业而言,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因为企业最大的关注点在于能够获取最大的利润,并能与社会整体和谐相处,所以不可能着眼于科学创新,而技术创新是可以直接为企业创造一定的利润的,当然企业最需要的还是那些可以直接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技术,也就是追求短、平、快,只会偶尔关注一下长线技术,但是企业也是最具有技术创新意愿的主体,最能够给整个社会带来直接改变的主体,因此需要研发机构(如高校、科研机构)能够提供先期的技术引导,给予必要的外界驱动力,不能过多的指望企业去主动进行技术创新,而应该加强企业与研发机构的合作,这样最终带来社会的技术进步和生活水平提高。对于科研机构而言,应偏重技术创新,因为技术创新与企业关系最近,而企业又与社会技术进步直接相关,换句话说,科研机构只有通过与企业合作才能更好地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毕竟科研人员需要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不能以依赖国家资助为主,但是要想真正获得技术创新,就必须要重视科学创新,要有一部分人以基础研究为主,应该给这部分人提供稳定的经费资助和相对宽松的自由空间,但是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不应该太多,要根据实际控制合理的比例。对于高校而言,以依赖国家的稳定资助或企业与个人的捐赠为主,主要的工作还是应该以培养学生为主,在这个前提下可以进行一些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但是科研应与教学工作相结合,可以初步培养学生的科学质疑精神,应以基础研究为主,有好的基础研究成果可以进行技术创新,但相对来说可以少一些技术创新工作,或者在不影响培养学生的前提下安排一部分人专门从事科研工作,同时作为培养学生的辅助基地,另外要保证高校的学术自由,这也是培养学生科学人文精神的前提,大学一定程度上就应该是“象牙塔”,是精神圣地,让身处其中的人能够感受到知识的魅力,领悟科学和人文的精神内涵,科学精神就是要独立思考、敢为人先、追求真理,人文精神就是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对于博士毕业生找工作的看法如下:博士毕业生大多去高校和科研机构,去高校一般都容易找准自己的位置,去科研机构也比较容易,这些都是传统的就业去处,但是去企业则不太容易找准自己的位置。事实上,尽管以前企业招收的博士不多,以为不需要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就不需要博士,但是这其实是企业和部分博士没找准自己的定位,企业也许是几乎不需要基础研究和先期的技术创新,但是仍然需要与此相关的创新思维和方法,而博士在高校或科研机构中正好被培养的就是这些前瞻的思维和方法,当然博士有时在企业中找不准自己的位置主要是因为想将这些思维和方法用于在企业中进行基础研究和先期的技术创新,大多数时候这当然是行不通的,但是企业仍然是需要创新的,但主要应该是后期的技术创新、成熟技术的整合与转化利用,还有关键的工程创新,表面上看这些主要是工程师的工作,但是对于博士而言,一般都具有一定的科学思维,对整个技术领域有较多的深入和前沿了解,而且也懂得一些基本的技术测试和设备使用方法,做这些工作还是会有不少优势的,甚至可以帮助激发更多的技术创新和工程创新,因此博士去企业首先一定要调整自己的思维,少往“基础研发”这边看,多往“技术创新、技术转化和工程创新”那边看,多向有经验有能力的工程师学习,为技术成果的直接转化和利用而激动,为给社会生活带来直接改变而高兴。
对于发表论文和申请专利的看法如下:发表论文需要经过一系列流程:自己先提出问题、拿出方案、做很多实验,然后撰写、修改、投稿、回答审稿人问题,直至主编同意接收为止。以前我经常纳闷为什么自己看论文要花钱,发表论文自己还要转让版权,而且辛苦那么久的成果却无偿跟别人分享,某种程度上说还是求着跟别人分享,至少从市场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这是不合理的。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出于各种考量,发表论文目前已成为科研工作者的硬性需求,而且出于某种利益驱动,可能还要越多越好,越上档次越好。但是,拨开这一片迷雾,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呢?对于基础研究或一些技术创新理念,发表论文确实是有必要的,因为它们的价值就是创造新的基础理论和普适方法来促进技术创新的诞生,拓宽人类的知识领域,而发表论文是为了告诉世人这些新东西,一方面人们可以分享新知识,另一方面基础研究领域的研究人员可以通过他人的认可获得价值成就感和相应的学术荣誉,因为基础研究无法与技术创新那样直接给社会带来变动,但是通过与他人分享研究成果来宣布自己的首创权,并且通过看到该成果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来获得价值成就感和相应的社会荣誉,这应该才是科研人员不辞辛苦发表论文的真正原因和目的。不过,如果发表论文的目的变成其它,亦或达不到应有的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那么所发表的论文就基本失去价值了,但是也应该允许对那些为促进真正有价值的基础研究成果出现的论文的价值的认可,这个意义上来说,除此之外的论文的发表就是没有意义,也没有必要的。而对于真正有价值的技术创新而言,为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商业价值,则应该申请专利并获得相应的授权,而不是发表论文,因为技术创新的先导者是高校或科研机构,技术推广和应用的主体者是企业,更多强调的是商业价值,以及附带的对社会生活的进步所起到的推动作用,所以发表论文几乎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甚至可能会造成技术泄密和商业损失,当然如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技术创新,那就无须多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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