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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的核心是创新,而创新就难免要失败,甚至很高比例的失败,这一点我想大家是承认的。
如果我告诉你,一个国家,95%以上的科研项目都顺利结题,也就是说成功率是95%,你能相信这个国家的科研质量高吗?
有些人动辄以低水平重复、科研水平低来责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科研人员,这是不负责任的,大的普遍性问题一定是体制机制出了问题,你不宽容失败,反而生怕科研人员偷懒,想尽一切办法来提防科研人员,拼命压榨和考核科研人员,逼得科研人员必须确保申报的课题能够完成,必然是一些大路货,何来原始创新、重大创新?
对一般的企业、政府机关的工作而言,是不能容忍失败的,因为失败意味着错误,意味着单位的不同程度的损失,意味着失信于民,所以,企业纺织企业才有“万米无疵布,千件无次品,百日无差错”,交通安全300无重大事故、政府信访答复率100%等成绩。
但是,一贯拍脑袋的官员们,不顾科技创新的客观规律,也将其他行业的经验简单粗暴地用在科研管理上,对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你说这成吗?
希望相关部门认真考虑以下问题:
第一,如果申报的课题确实进行过认真细致的研究,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达到研究效果,只要出具详细报告,并经过审计,即使失败了,也允许结题。当然对于连续两次失败的,第三次申报课题时,可能需要慎重对待。
第二,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加强对后期资助课题的奖励力度以及资助力度。即在政府没有投入的情况下,科研确实取得了重要成果,那么可以给予相应级别的奖励性质的课题经费,并且不限制经费的用途。创新需要的是科研结果,不要用反贪思维对待科研人员。
第三,取消对各级科研奖励的个人所得税,这是最莫名其妙的税,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道而驰。
第四,科研项目,重点审计项目立项是否公平合理,结题时科研成果是否达到要求。
第五,建立政府科技贷款制度,完善科技金融政策。允许研究人员以项目申请部分科技贷款,贷款金额比如是同类国家课题的20%~30%,如果成果达到国家级同类课题的平均水平,则可以将贷款转为科研经费资助,并补足差额。如果没有完成,允许延期,延期还不能完成的,可以分10年甚至更长时间从工资中扣除,并且不需要支付利息,没有多少人会故意骗国家的这点钱,政府要豁达一些。
第六,要努力提高知识分子的待遇,创造宽松的科研环境。中国未来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这一点不需要证明。但国家必须有“为了培养10%的杰出知识分子,必须养活90%的普通知识分子”的气度,要知道,你养活90%普通知识分子的投入,也是培养10%杰出知识分子的成本。
2013.10.14 俞立平 于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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