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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研究应该为政府做贡献,我想这句话并没有错,问题是如何为政府做贡献?怎么样才是做贡献?
一种观点认为,学者为政府做贡献就容易变成御用文人,我看不能这么说,学以致用是应该的,在做好学术研究的同时,必须考虑为社会、为政府做贡献,历史上许多杰出的文人,都是如此。
那么怎么样才是做贡献,现在考核的硬标准似乎是通用的,“得到各级政府肯定性批示和采纳”成为判断标准。如果这样加以界定,我认为是有问题的。让领导和政府采纳固然是一种贡献。让领导进行反思,促进其将事情做好,即使没有得到采纳或任何批示,我看一样是为政府做贡献。
当年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做了很长时间,我相信支持三峡工程的专家固然对政府决策有帮助,反对三峡工程的专家,其贡献也不能小觑。何况,三峡工程如果今天重新进行论证,有可能通不过,因为当今人们的环保意识增强了。
更何况,得到领导批示的政策建议也许是错误的,或者是不合适的,只是当时没有发现,这样的东东其实是大量存在的。
还有更过分的,请领导写了批示,似乎相关部门也没有怎么采纳,但批示拿到了,证明研究是有突出贡献的。
所以凡事都应该有度,这才是辩证法,才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2013.4.9 俞立平 于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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