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当年从原单位调出时,单位不同意。并以住房为借口,让我赔钱。当时刚刚房改,住房我已经拿到产权证,属于个人财产,但胳膊拗不过大腿,不得已交钱走人。该事件是中国老百姓众多可笑及辛酸历史的一叶,所以特转载于此。协议是我草拟的,我运气较好,没有遇到太可悲的事情。
刚开始单位要我赔偿30000多,根据我的能力,无论如何也没有钱,当年全年的的收入也不过8000元左右。后经谈判,达成15000元的协议。
在我调走后不久,单位中坚走了好几个,他们现在在各自的岗位都干得不错。
协 议
甲方:江苏省扬州机械工业干部培训中心
乙方:俞立平
经双方协商,就乙方调离甲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调动,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购房差价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乙方交款后,乙方现有住房(安庄新村19-307)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今后如遇住房变更等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需向乙方出具正规收款凭证。
二、甲方在办理乙方调动手续时,必须提供各种便利,按国家及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签字(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七号
2011.9.1 俞立平于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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