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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我投稿一篇关于学术评价的论文,结果退稿了,审稿专家之一的一个问题是,关于这方面的东东已经出台了某个国家标准,而我的观点显然并没有遵循国家标准。这是我写本博客的动因,进一步的问题是,学术研究与国家的大政方针、公共政策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下面谈谈我的观点,供各位批评指正。
第一,人文社科研究首先必须服从国家大政方针,至少在宏观与战略层面必须如此,对于其中某些问题的讨论,也必须建立在正确的指导思想下客观进行讨论,即守正创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第二,对于公共政策,有两类学者开展研究,第一类是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的学者,第二类是从事智库研究的学者。对于第一类学者,同样可以广泛进行深入讨论,不应该加以过多的限制。对于第二类从事智库研究的学者,则必须努力服务好公共政策,守纪律。
目前在学术论文中,以上基本准则其实并没有得到共识,建议进行有效的区分,这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
人文社科研究应该走在时代的前沿,具有鲜明的探索性特征,不能退后到公共政策的解释和执行层面。
2022.2.17 俞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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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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