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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改革浙江省算比较早的,主要精神就是由单位评审职称,我认为总体上是好的,因为浙江省高校除了浙江大学外,其他水平相当的高校很多,而且浙江省高校的行政化总体上是比较好的,行政效率高,做事有天花板,公平程度好一些,所以职称评审权下放并没有问题。现在要全国推广,我看要慎重,至少要注意一些问题。
第一,不同单位教授水平相差太大。即使同类可比也是,会将教授的声誉进一步损害下去,也就是说,社会上一提到教授,可能快成贬义词了。
第二,领导权力过大。虽然职称评审由学术委员会说了算,但是你懂的,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很多单位,不听领导话的,学问做得再好,你也评不上,没有监督机制,或者申诉机制。
第三,不利于小学科发展。职称下放后学校权力很大,领导从事的学科往往是重点方向,职称指标也会照顾,一些不在主流的小学科怎么发展?教授指标肯定不给,还是算了吧。但是,有很多高校的之所以出名,还不是因为小学科,许多运动式的大学科,忽悠的资源多,架子大,宣传得好,其实并没有出什么成果,扪心自问会知道。
第四,垃圾期刊垃圾论文更加泛滥。以前评教授,核心期刊是起码要求,既然下放了,那么任何单位可以制定自己的政策,教授没有核心期刊论文未尝不可,想想就知道,那些垃圾期刊、垃圾论文怎么得了。
第五,政府科研奖励掺水。对于不会写论文的领导,因为做领导容易拿奖,当然可以用来评职称。我曾经碰到过一位主持过1个国家级重点项目,几个国家一般项目,发表过10几篇还可以的论文的教授领导,根本不懂科研常识,肯定不如我的硕士研究生的水平,全靠运作。
既然国家决定推广,那就要有相应的措施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好放不好收啊。并不是所有的经验都可以推广的,在浙江执行得好,并不代表在其他地方也行,浙江省的公共行政水平,中西部地区至少要学20年。当然,职称评审权下放也不一定是浙江经验。
2017.4.10 俞立平 于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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