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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了孩子,却无权剥夺他的生命!

已有 2560 次阅读 2014-2-25 10:04 |个人分类:科学论剑|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今早看凤凰网的图片新闻,又被震撼了:2月23日晚上8时55分许,乐山涌斯江大桥,44岁的余立凤抱着7岁的儿子小欧,跳入了冰冷的江水中溺亡——一根红色的毛线围巾,一头拴着余立凤的右手腕,一头拴着小欧的左手腕。

有路人报警说:“刚开始时,还听到小娃喊救命,但只喊了几声就没动静了。”

其实,类似这样的悲剧层出不穷,受害者中最无辜的当然是孩子。在中国,人们惯性的思维是:孩子是我生的,我要他怎样就怎样,反正我不会为害他。而实际上呢?孩子成了父母的私有财产,家长制体现的是以大压小、恃强凌弱,将社会的弊端不走样地转换到了家庭里。

余立凤带着小欧自杀的原因,据说是因为家庭矛盾。世界上任何一个家庭,没有矛盾的几乎没有,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它无一例外地会牵扯到情感与利益问题。我们所知的伟人当中,能够处理好家庭矛盾的也不多,这是因为情感和利益是无法决然分开的。

我不知道余立凤觉得自己受了多大的委屈,即便她有选择自己生与死的权力,却无权剥夺孩子的生命,这种意识和理念在我们一些家长的大脑里有吗?

孩子的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就意味着其间可能会发生很多的事,有父母喜闻乐见的,有父母不愿见到的,怎么办?要泰然处之,淡定。因为人都是有缺点的,没有哪一类缺点是人们所喜欢的,而且人生而喜欢自由,不喜欢被太多的管束,这是天性。

我们的父母要改造的是自己,从骨子里隔离开封建家长的那一套,学会尊重生命、尊重孩子、尊重自己。

人类的发展最终要实现从肉体到心灵的全面解放,那么,在你未能实现这一目标时,请不要残害孩子!

母亲们都深有体会,十月怀胎不易。可是,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他就容易吗?他到这个世界来寻找什么?当然不是宗教所说的苦难,他是来寻找爱和幸福的。在我们父母给予孩子爱时,他同时也完善了我们身心,让我们真正懂得了爱是什么。

爱是什么?自然不是拥有,是付出。怎么才算付出?说白了就是不计较地去做。

 余立凤自己受了委屈,最终却发泄在小欧身上,她的丈夫尽管也会受到精神的折磨,但那能与一个孩子的生命相比吗?

已然为人父母的朋友们一定要清醒,生了孩子你就得养,养的过程中不要随意扼杀孩子的天真,他们都有自己的情感和思维,我们要做的就是:尊重。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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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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