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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我们的孩子?

已有 2914 次阅读 2012-6-11 09:47 |个人分类:科学论剑|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office, style, 孩子, justify

不要以为,孩子天生就是“宝贝”,有时也会成为“冤死鬼”。譬如生于2008年12月阿豪,2012年6月6日清晨6时许,被他29岁的妈妈阿玉(化名)砍死家中,说是为了报复他爸爸阿雄(化名)。

类似这样的事件,在中国已然不是个案,残害自己孩子的父母,似乎还大有人在。我们只能扪心自问:你是否在残害自己的孩子?

阿玉砍死阿豪,是因为阿雄要跟自己离婚,她不愿意!而想对阿雄进行惩罚,对阿豪痛下杀手,则成了她认为的最好选择。可她却忘了,孩子比自己还无辜,她伤害的何尝不是自己?

我们不能否认,孩子是有别于父母的个体存在,他或她是有独立人格尊严的,这一点不仅受国家法律保护,更应得到家长和成人的尊重。

我们不要以为,我们所叫的“宝贝”,是我们所拥有的“私产”,他或她尽管需要我们抚养,可他们是属于国家和社会的,同样应当享受公民的待遇。

而这些尚未成年的公民,监护人往往是亲生父母,缺乏社会有效的监督,这在中国是法律与体制的缺失。国家应该制定可操作性的法律,设立专门的部门来督促父母履行监护职责,给小公民真正的法律保护,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阿豪等类似悲剧发生。

保护我们的孩子,不只是父母的责任,更是社会走向法治化和文明化的必要之举。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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