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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不是第一次杀鸡了,所以不能故作扭捏地说:“我怕杀生。”
养鸡的人最初喂养它时,可能不止一次地想过,将来要卖个好价钱。这是大多数养鸡人的唯一目的。
一只鸡,无论它是公的还是母的,无论它是黑的还是白的,无论它下的蛋有多么的好,最终难逃一劫,谁叫它是鸡呢!
很多很多年前,起码在人类没有发现,鸡是可以杀来吃的的时候,它是自由的,完全可以终老南山。是我们把它带进了万劫不复之地,周而复始,不知还需多少年?
养鸡的人说,你吃了我的,就得给我吐出来。人生亦莫过如此。
鸡在被割破喉管的那一刻,没有丝毫的反抗,直到血即将流尽,它才无望地动弹、挣扎……
我怜悯它,不是做作。这便是我的“矛盾”了,我不是被逼无奈才下的手,我是自然而然地杀了它。
它的无言让我停顿,一个生命的结束,原来竟是如此,没有人去留恋地看它一眼。
消失了就消失了,唯有遗体尚存。我们不能活吃它,只能将其“遗体”加工后食用,用以增补营养和体质。
在自然界中,你我他的关系,是食物链,这是法则。否则,无论哪一物种,都早已占领了地球,譬如人类。
我杀鸡是隐忍。他们给鸡爪绑上钢刀,唆使鸡与鸡拼死一斗,为了自己的那点微薄小利,这是确凿的残忍。
鸡小的时候,毛茸茸的,十分可爱。不仅孩子们喜欢,大人们也乐意豢养。我们怜爱弱小,这是人的天性。
事实上,在我早上杀鸡的同时,这世界上已然有成百上千的鸡在被杀,虽然我看不到。
我也想不到,我杀鸡的手法现在娴熟多了,让它少了些许痛苦。我知道,无论如何,我不会因为会杀鸡,而成为手起刀落的“刽子手”。
不仅是我,别人也不会相信。
201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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