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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林
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都需要别人帮助;即使不老,也需要他人帮助。“老人摔倒,你扶不扶?”这个问题不说,实在是堵在心中。
近年来,从几年前南京最早报道的一例,救人者被讹;到去年四川达县判处讹人的老太家人被关行政拘留。
前不久,还有小伙子救人被讹诈,小伙子跳河以证清白。好像事件还没有调整清楚。
今天又从网上了解到:2014年2月10日下午3时左右,洛阳涧西区西苑路与武汉路交叉口附近的洛阳平价商店门前,一位老人买菜时突然跌倒。不远的超市员工刘永银发现后,赶忙上前扶起老人。老人却一口咬定是刘永银将她“推倒的”。还拉着刘永银不放,坐在超市门前讨要说法。刘永银只好拨打110,报警求助。派出所民警到场,民警见二人各执一词,当即调阅超市内监控录像。录像显示,老人是自己购物过程中不慎跌倒,刘永银确实是在做好事。
按理讲,老人倒地,他人帮扶,这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讹诈人的老人的数量不多,但是,由于网络传递的放大作用,其影响极坏,极大的影响了社会的道德风气。这与我们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矛盾。
为此作以下建议:
1、尽快制定法规,对于讹人的老人,对其行政挽留,重者承担法律责任(要重判),如判刑。即使是年龄大的老人,由家人代替。但老人也要至少有半天被行政挽留,由其家人陪伴。
2、在法规制定之前,建议在扶人之前,最好留下证据。如果考虑到说不清,可以打110,以救人。
3、有人认为,老人年龄大了,容易糊涂,这也不是理由,若此,我们能否不采信老人的说法?如果老人本人宣称自己可能糊涂了,那么,他(她)的证言就可以不信了。
4、尽快建立个人诚信系统,将个人的不良信息记录,用作为银行、工作、提升等重要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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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7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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