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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是2012年暑假期间,遇上小城主路一侧建筑物拆迁。挖掘机正在对着一栋建筑进行拆除工作。拆迁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扬尘,已经使施工100米半径的范围都已乌烟瘴气了、过往的群众不得不捂上嘴、避而远之。可外围的施工监理监理人员只是在维持道路的安全工作,施工也并未采取任何的降尘措施。
由于看到过国外人拆除建筑物时,通常使用一边施工、一边洒水;这样的拆除工作基本没有扬尘出现。所以主动过去,跟施工的监理人员讲:“你们这样施工使得整条路都是灰尘了,你们最好用洒水的办法来降尘”。对方只是说会跟上面反映,可施工继续。
起初以为还是国外有好的做法,国内真该借鉴。可后来,偶尔看了建筑施工的环境评价,已经早就明确要求:建筑拆除施工一定要采取喷洒水处理来降低扬尘。才明白“此法”国内也早有。
Ø 可工程的承包建筑公司为什么没有去执行呢?
Ø 整条路都已满是灰尘的状况为什么没有管理的人员制止呢?
Ø 为什么国家相关条文总能成为一纸空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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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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