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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此前报道,7月4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三份接受委托人送检的奶粉样品中,检验出三聚氰胺超出限量值标准。随后警方查明,在青海省一家乳制品厂,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而原料来自河北等地。在甘肃和青海发现问题奶粉前几天,吉林省也查出三聚氰胺含量严重超标奶粉。
2010年07月13日11:24南方报业网-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了题为《三聚氰胺毒奶粉何以卷土重来?》的评论文章。文章认为其原因在于“两年前全国销毁三聚氰胺奶粉的运动中,不少中小企业因财务压力及赔偿机制不顺畅而选择了藏匿,如今保质期将到,有人选择再度铤而走险。”(见http://news.qq.com/a/20100713/001124.htm)
文章说:“三聚氰胺事件时,对于毒奶产品的销毁,主要有深埋和焚烧两种方式处理。例如伊利、蒙牛等企业当时主要采取了用大车将产品拉到沙漠等荒芜地区进行深埋的方法。就乳品企业而言,在那次销毁中需要承担三块成本,分别来自产品的生产成本、回收清点成本和销毁处理成本——后者即支付给负责销毁的相关部门的费用。对于企业来说这是很庞大的成本,即使大型企业也很难承受。这也意味着,在众多被发现了三聚氰胺超标的中小奶粉生产企业,很可能因为难以支付这一成本而无法做到完全销毁。这也使得已经卖出去很多奶粉的中小奶粉生产企业,无法以充足的现金收回。销毁奶粉就意味着企业或者经销商的钱打水漂了。”
我认为销毁成本自然是一个问题,但更重要的问题是销毁就意味着资源的浪费。
上述文章的作者引用乳业专家王丁棉的话,“王丁棉曾估计这批未被销毁的超标奶粉数量应在15万吨—20万吨。具体数字其实仍是未知,没有部门能真正统计到。”
15-20万吨奶粉,里面有那是多少农民辛勤的劳动,又有多少奶业职工的劳动。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每kg奶粉含三聚氰胺2毫克以下才是合格的。就以这次发现的三聚氰胺最高的来说,它的含量是1397mg/kg。这就意味着这样奶粉中有998.603克/kg是有用的蛋白质、脂肪和乳糖,毒物只有千分之一啊。
销毁它不可惜吗?
说实在的,十分可惜,也十分心疼。998.603克的好东西,就让那1.397克的“毒”弄得被销毁了啊!更何况1.397克还是最多的。那些只有0.215克(此次发现的最低值)的奶粉被销毁岂不是更可惜,更令人心疼,这种奶粉的毒物只有万分之二啊!
人中了毒要抢救,奶粉中了毒为什么就不去抢救呢?
我们的政府为什么不组织“毒奶粉”的抢救呢?政府官员不心疼这些好东西被销毁吗?
我们的科技人员为什么就不去研究一下“毒奶粉”的抢救办法呢?科技人员,你们不心疼吗?
销毁的做法很容易,可是太简单、太粗暴、太浪费了!弄出一个办法为“毒奶粉”去毒确实不容易,但我不相信弄不出来。实际上,我们已经弄出来了。只是面对政府的这种“高压”态势,谁敢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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