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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上海“莲花河畔景苑”一幢在建高楼整体倒覆,这件事情最热闹的时候各方面的议论真可谓“铺天盖地”。如今事件已经过去2个多月了,“楼倒倒”似乎已经退出了人们的视线。
可是,我自己却一直没能平静下来。因为,我一直在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是我自己现在住的这个楼成了‘楼倒倒’,我该怎么办?”
我现在的住所是×小区×栋楼×单元4楼×号房,建筑面积90㎡。这座楼是一个7层住宅楼,共有8个单元,每个单元14户。房屋的产权证已经发给我们每一家。这就意味着我和我们这栋楼的全体住户共同拥有这栋楼,或者说的更明确点,这栋楼是我们的私有财产。
真是这样吗?
没有上海的“楼倒倒”之前我是这样认为的,相信我的左邻右舍也都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发生了“楼倒倒”事件后,我动摇了。
首先,从土地所有权来看,我们7户拥有的土地只有这90平方米的土地。也就是说,一旦我们这座楼倒了,我们也就只剩下了这90平方米的土地。如果这7户人家仍然在这90㎡的土地上盖楼,而且仍然盖7层,我们就仍然会继续拥有90㎡的住房。 可是,如果有一户不同意继续盖楼,而要派其它用场。那么,起码从理论上来说,我就永远不会再有90㎡的住宅了。如果有2家,3家,……,我最后大概也就只能住在(90/7)㎡的房子里了。
其次,有人说(据说是××文件的规定),我们买房子实际只买了房子的使用权,而且只有50年的使用权,不是完整的产权。如果这个说法确实的话,这也就意味着,一旦我住的这栋楼倒了,没有了使用功能,我的房子也就彻底没有了。“楼倒倒”的住户们是幸运的,在他们还没有开始使用时他们的权利就没有了,因此他们可以向开发商索赔。我们可是在这座楼已经住了将近10年啊,能找开发商索赔吗?如果不能,我们剩余的40年的使用权能找谁索赔呢?
再者,“楼倒倒”的结论已经有了——开发商违规。如果不是开发商违规,而是发生了不可抗力,就象台湾发生的台风那样,就象四川发生的地震那样,恐怕“楼倒倒”的住户们也是索赔无门的。台湾收灾的村民可以在废墟上(假定他们的住房是建筑在自己所有的土地上的)重建。我呢?我可以吗?
我究竟买的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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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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