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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没见过像某某大学这样的!我想,是啊!当年真是瞎了眼了,怎么来这里了呢?怎么在中国已经开放了多年的社会里,会有这样一所大学,一个政府的事业单位呢?但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正的。
我是学校引进来的,以前和学校一点关系也没有,就是来该学校领取了10万的安家费,我也向人事处表明,辞职可以归还,还可以加点合法合理的违约金,我要的就是我的合法合理的档案。当然这是我的初衷,现在么,呵呵,不放档案还想拿钱?那不是强盗吗?强盗行径还想得逞?反正你拿的是我的一个不必备的东西。
最近的事情更是滑稽透顶:学校先后找市人事局给我电话,找我所在院的院长找我谈,人事处副处长约见,都是一个主题:我们协商吧,律师不能在场。呵呵,没想到我触动了这么多人的神经,影响力蛮大的吗!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牛逼处长欺骗,坚决拒绝。
呵呵,现在也许我该考虑下找找媒体的朋友了,做好准备。也许能有当年芙蓉姐姐的风采呢,也说不定。——————(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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