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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进一步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通知》(国科发基【2009】166号)精神,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应对金融危机方面的科技支撑作用,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科研工作的安排和需求,现面向国内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在职博士后(可考虑)
脱产博士后:
一、申请须知(脱产博士后)
1、招收名额:本次招收博士后工作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安置就业专项招收计划,每年招收25名左右。
2、申请对象:统招统分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国内外从事过一站博士后研究,年龄不超过40岁,非在职人员;身体健康,学风严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学术交流能力,创新能力强。
3、申请时间:博士生在撰写博士毕业论文阶段即可向我校提交申请,待通过答辩后,由培养单位学位办公室出具证明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即可办理进站手续。本校全年(工作日)受理进站申请。
4、申请办法:申请者将个人简历、业务专长、发表论文和获奖情况、目前正在从事的研究工作和方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等写成书面申请材料,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E-mail至相关合作导师(见附表)。
5、进站材料:通过本实验室考核的拟招收对象,须同时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详见《博士后申请者提交材料清单》(武汉理工大学网址:http://www.whut.edu.cn/index.html→科学研究→博士后流动站)。
二、有关待遇(脱产博士后)
1、住房:可安排博士后公寓入住,配有全套家具、空调、热水器。
2、配偶工作安排:博士后自行安排配偶工作;符合有关条件的,每月享受200元的配偶工作津贴。
3、子女入托或入学:学校设有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可方便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
4、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博士后(统招统分)在获得博士学位并在站工作三个月后,可初聘助理研究员(中级)岗位;出站前,可申请参加我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占岗位职数,教学工作量不作必备条件,其它条件和程序按照我校当年的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文件执行。
5、工资和福利待遇:(1) 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享受,开支渠道与正式职工相同;(2) 在站期间每人可享受2万元的博士后专项资助经费(不含企业博士后);(3) 在站期间可享受每月300元的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不含外省企业博士后);(4) 上述工资性收入(含公积金等)约3500元/月;(5)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津贴:津贴1500元/月;(6)学校论文、专利奖励归自己;(7)课题组将给予适当的补贴;(8)课题年终奖等。
三、招收方向及合作导师
研究方向: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先进碳材料
合作导师姓名:木士春 Email: msc@whut.edu.cn
其他合作导师见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页http://sklwut.wh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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