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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关注”快播案”庭审?

已有 4416 次阅读 2016-1-10 15:38 |个人分类:时事浅谈|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快播案庭审

新年伊始,有太多的思绪需要整理,太多的话题想与人讨论。作为凡人,一些突发事件不免搅乱了正常的心绪,中断了正常的思考。涉及个人的,我们无法躲避;而涉及公众的一些事件,往往可以做个轻松的旁观者,甚至可以与众多同样的关注者一起“狂欢”一番。


尽管我等已经过了容易冲动的年纪,失去了喜欢狂欢的热血,但在他人的影响下,短暂的高涨情绪的来临是不可避免的。人的情绪往往很容易受到周边人情绪的感染的。所不同的是,凑热闹式的狂快过后,有人可以恢复理智,有人仍然懵懂。

一个科技成分有点高的法庭审判辩论,最终演化成娱乐新闻,引发“全民狂欢”,也反映了民众某些方向的情绪发泄的强烈需求。

789三天的海淀区政协会。开幕的7日上午,并不知道一件“轰动全国的”,在有些人看来是“天大的事情”的事件正在我们身边的海淀法院上演着:快播传递淫秽物品牟利案(简称“快播涉黄案”或“快播案”)公开庭审,并通过网络向全世界直播。直到第二天上午的小组(包含新闻出版、文化艺术、致公党、宗教界别)讨论会上,70后的老媒体人赵女士在谈到相关话题时,提到了这个案子(没有引发讨论),才上网搜索,看到了前一天在海淀法院关于该案的庭审辩论报道。9日,微信朋友圈中也陆续出现了一些转发相关新闻的贴子,但很少。我也有选择地转发了几条。大体上所谓最精彩的,都在其中了。

无疑,最关注这个案子的,除了互联网媒体人,就是那些曾经是快播忠实用户的年轻人,这样看起来“具有象征意义,关注度很广的”事件,其实在我的朋友圈,包括十几个微信群中,并没有多少人关注,至少是公开讨论这件事情。在400多人的海淀政协会上,除了经济科技委有人发起这个话题的讨论,其他专委会,包括政协网络平台上,并没有公开的讨论。400多人中,有多少人真正关注这件发生在自己家门口的审判,我没有办法统计,但至少在我问过几个同我也一样60后的知识人之后,我的感觉是,要不他们心里关注,嘴上不说,要么他们确实不知道快播是嘛东东,更不关注快播案。

快播案不涉及多少民生。福利、健康、食品安全、环境改善等才是人们关注的民生热点。

快速浏览了一下科学网36小时热门博文,似乎也没怎么找到相关的话题讨论。这很正常,快播案与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为什么要关注它?科学网重点是讨论科研有关话题的地方。相对纯静的一片土地。

今天早上看了一下新浪微博,“快播涉黄案”仍然占据热门头条,话题总阅读量已经过亿,参与讨论的人超过10万。这个数字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但对于13亿人口的中国,终究还是少数,何况那些在网上“吐嘈”的,并不一定都是生活在中国大陆的。故所谓庭审成了“全民狂欢”,很大程度上是那些原本就喜欢在网上看热闹、凑热闹,吐嘈,少数人的狂欢罢了。所谓“舆情”也不过是特定圈子里的舆情,不必过分在意。法律有法律的严肃性,在中国走向公开公正是必然的。

这两天为何一边开会,一边关注快播案?除了受同屋的媒体人影响,也是实在没有其他吸引我的话题,抽空的碎片化阅读,除了填补大脑的空隙,还有就是咱不仅知道快播这东东,也还是用过的。记得2008年年年底搬新家之后,后生们也帮我们到中关村纂了一台HTPC,与电视机相联,2009年快播刚出来的时候,下载过,用其在网上看过电影,播放挺流畅,没有什么卡顿,快播的技术确实是很棒。至于说它另一个最重要的功能,说句实话,还真没有关注过。

首先,大赞海淀法院直播庭审的“大胆”举动,这代表法制化进程的推进,相信没有人否定这一点。“程序正义必须是看得见的正义”,一切相关话题的讨论,都基于事实的公开,无论结果如何,都不应该否定直播庭审这一事件本身的积极意义。庭审持续了两天,长达20多个小时。海淀法院很厉害,一提到它,我就想到它的知识产权厅,想到宋鱼水,可这次不是民事是刑事审判,不仅关系到一个互联网企业的生死(实际上快播已死),也关系到几名草根创业者的前途。够法官们纠结的,更需要谨慎、谨慎、更谨慎。

关于快播案庭审辩论的细节,网上已有诸多的报道,实录也有,段子也有,俺在这里就不想啰嗦了,有兴趣的可以去看。建议大家看完整的庭审记录。海淀法院发布的长微博上都有。

比较难的事情有几件:

其一,海淀法院的法官,极至全国法院系统的审判员们,如何正视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面对各种复杂的案件,自身知识储备和后援力量的不足(也许这不该是问题,不是没有后援,只是高高在上的态度,不愿意去找而已),认真对待每一起诸如快播案这样科技含量高、争议大的案件的庭审。避免过多发生类似缺乏常识的错误和问不到点上的笑话。网友们吐嘈的大多也是针对公检法的懒政。

其二,如何梳理舆情,引导辩论朝着更科学、法制、理性的方向发展。法律意识的建立和相关法律的普及,比相关科学知识的普及显得更急迫。无疑,观摩快播案的公开庭审,是可以给我们上一堂很好互联网走上法制的公开课的,但情绪化的话题讨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将人们引向了脱离轨道的方向。关于类似的案子,我同意多参照具有先进司法制度的一些国家的前车之鉴。证据前提下,量刑需要能说服多数人的法律依据,而不可能过多受到“技术是否有罪、拿技术说事儿”等等的辩护之影响。

其三,在监管上,应该如何应对互联网这把双刃剑?这是全世界的难题,更是我们这样一个在意识形态领域要求更严的国家的难题。也许,从技术上讲,监管不是难题,但如何保障利益,保护隐私,保障产业的健康发展,度并不好掌握。快播软件是应一些人的需求而生,也确实满足了一些人的需求,当它的用户超过四亿,无论是经营者,还是监管者,都需要引起高度关注了。这一点,王欣不是没有意识到,只是心存侥幸罢了。其实,有些事情,大家心理都明白,只是解决问题,还得靠滴水不漏的法律监管。

本想就这两天所看所想简单说几句,一看子数又啰嗦多了。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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