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昨天下班前看到的这条新闻的视频,本不想多说什么,今天早上一来又看到了这条新闻,本性促使我不得不说:
首先,做为一个人,谁都有生气的时候,我曾在以前的博客上写过,生气的时候开车比喝酒后的开车更可怕,出事后应该突然一下清醒了,这是一个人的正常反应!因为人是有理智的!
其二,一个人生气可以,不能暴发之后自己收不回来,这样的人就不应该发脾气!那样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其三,人的生命都知道是非常宝贵的,你的生命你可以不在乎,但是,你有什么权利去剥夺别人的生命,而且还是一个4岁的孩子,她是不是和你的孩子一样大?同为母亲,你的良心在哪?如果是你的孩子,你会怎么样想?
其四、在出事之后,你没有马上清醒过来,反而进行了更加不理智的行为,那就是阻拦与伤害,本来还有一线生还希望的生命就这样彻底地毁在了你的手里,你这样做是不是故意杀人?前不久,我评过小悦悦,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做为一位母亲,我知道对于孩子的伤害是多么地可气,因为孩子没有反抗的能力,因为孩子的幼小就应该让你去伤害吗?伤害孩子是痛苦的,一个母亲失去孩子会多伤心,你的心呢?是不是真的让魔鬼吃掉了?
冲动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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