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2009年,研究生培养机制(确切说,应是资助机制)将全面改革,改为政府拨付一点、导师资助一点、学生自出一点,以改善研究生的生活待遇,激发导师的积极性,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订以下实施方案。申明:本方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任何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借鉴或抄袭!
1、关于研究生导师招生指标。
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每年都有部分学生找不到合适的导师,本着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导师负责、对学生负责的精神,遵从导师意愿,确定每名研究生导师的招生指标数,具体规定如下:(1)博士生导师(教授):博士生1-10名,硕士生5-50名;(2)一般教授:硕士生4-40名;(3)副教授:硕士生3-30名;(4)新增教授级硕士生导师:硕士生2-20名;(5)新增副教授级硕士生导师:硕士生1-10名。
2、关于导师资助研究生的费用额度。
按照鼓励研究生导师多拿项目、多招生、多资助的原则精神,研究生导师有责任和义务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注:这么廉价的劳动力!)。资助额度视招生数量确定,最低额度如下:每名研究生导师招收研究生中,硕士生资助额度按照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及以上依次为:1500元/(生.年)、2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博士生资助额度按照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及以上依次为:4000元/(生.年)、6000元/(生.年)、8000元/(生.年)。
研究生导师除上交以上资助费用外,还可以根据研究生在课题工作中的表现另外给予科研津贴。
3、关于经费的使用。
学校财务处会同研究生院为每位研究生导师配备一个专门账户,由研究生院负责管理,在导师签署意见后发放给相关研究生。专款专用。
4、相关配套措施。
所有教授、副教授都要努力争取完成研究生培养的工作任务,学校将进行考核并作人事岗位方面的调整,具体为:教授连续两年不能完成上述最低指标的,将降格聘任副教授五级岗位;副教授连续两年不能完成上述最低指标的,将降格聘任讲师八级岗位。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29 16:42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