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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新的感觉是,学院教学管理口,每月制作和发布教学月报,真的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让我们一线教师可以了解学院教学动态,教学重大事件等。至少有一种心动,哪怕教学是否“实惠”,感觉有一个坚强的后盾在支撑着我们,在不时的、默默的关注着我们一线教师,给我们精神上的鼓舞。今天,教务科QQ群里又共享了4月份本科教学简报。简报里有一个关于“师生座谈会”的专题报道,其中包括了学生反映的主要问题,低年级学生的座谈会记录等。看了后,有一让我耳目一新之处,即:
学生问:“现在的课件有些老师可以拷贝,有些拿不到,对于课后的复习有一定影响,能不能建议统一的平台公开所有课件。”
老师答:“目前实现起来有一定难度,因为课件也是老师的知识产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让老师把自己的知识产权公开,这要看个人意愿,不能强迫。另外公布课件还有个弊端,导致学生不来上课,不认真听讲。还有可能散布到校外,成为他人牟利的工具。”
之前,我也曾经听学生说过,有的老师,自己的课件不提供电子版。学生需要的话,交几块钱,可以打印纸质版,但不提供电子版。我认为,这可能是个别老师,所以没怎么在意。
今天看到学院的本月教学简报后,看来这个情况还真的不是个例。我本人上课这么多年,教学课件全部是公开的,而且是以PPT形式,不转为PDF,不加密。这样可以保留动画效果,让学生课后下载学习之用。另外,就是传到了别的学校和别的老师,也可以方便编辑和教学使用。曾经也有不少其他学校的课程老师,发邮件问我要下载课件的密码,我是毫无保留的满足要求。我认为,这也算是精品课程的辐射作用吧。
自己真的从没考虑过课件的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因为,自己的课件也可能引用到国外大学,国内别的学校、别的老师的比较好的PPT片段等。那么课件到底是不是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呢?我上网查了一下,还真有不同的看
法。以下为来自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436593.html的关于教学课件知识产权的律师讨论。
我不是学法律的,不敢信口开河。我从自己的角度考虑是:
一、课件是课堂教学的辅助手段,是与课堂教学相匹配的辅助材料。因此,及时公布和提供给学生学习是理所当然的,甚至上课前提供更有好处。
二、强制学生不外传,那也是不可约束的。因此,可能被学生传到网上也是正常的,不能追究谁的责任。比如,学生要免费下载百度文库里的文献,需要通过上传文件,增加积分点数。我的不少课件就在百度文库里能找到,我想也一定是自己的学生上传的。
三、即使传到了其他老师手里,其实也不是坏事。这就是所谓的资源共享问题。国外不是很多的网上学堂嘛,PPT,教学视频都是公开的。可以供全球学生自由下载和学习。MOOC就是全球教学资源共享的有力推进,也是国际一流大学树立的榜样。
四、课件仅仅是教学当年的一种载体,任何人不会照搬你的模式,仅仅作为参考而已。课件仅仅是课程的提纲、结构和大体思路,不是课程的全部。因为,详细的内容是在教师脑子里的,是靠临场发挥的。
五、教学课件每年都会更新。同样的课件,不同的教师去上课,效果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最后,我个人认为“公布课件的弊端,导致学生不来上课,不认真听讲”的观点是不敢苟同的。至于具体理由嘛,你懂的...
所以,我不担心课件被拷贝、被下载、被外传和被侵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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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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