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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港强区引才工程”2021年宁波市北仑区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

已有 1747 次阅读 2021-5-31 14:46 |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宁波市是国家计划单列市,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宁波北仑现拥有5个国家级开放功能区,已发展成为国家和省市重要的对外开放门户,更是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主要承载区,将重点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供应链创新中心、全球新材料科创中心、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2020年,北仑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财政总收入612亿元,规上工业总产值规模、增加值总量均居全省县市区第一,外贸进出口总额连续十二年位居全省第一。 

目前,北仑正加快推进“青年北仑”、“数字北仑”、“美丽北仑”三个北仑建设,推进三大科创高地和“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大力实施人才首位战略,打造高水平引领型创新城市先行区。2021年,北仑区推出“强港强区引才工程”。真诚欢迎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仑共谋发展!现就征集项目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重点扶持新材料、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命健康、工业互联网等科技创新领域和现代金融、港航物流、科技服务、电子商务、文教卫体等城市经济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二、项目类别及条件  

(一)资本引才团队项目  

鼓励较好市场前景的团队,带项目、技术、资金来北仑发展,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应包括l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3)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带头人和成员近2年内已来宁波且已在北仑创办企业; 

(5)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6)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且持股成员不少于4名;  

(7)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企业已获得民间资本投资(除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和团队自有资金出资外)且实际到位出资不少于1000万元;  

(8)团队创办的企业入选后须在北仑实质性运营并承诺10年内不搬离北仑;  

(9)特别优秀或我区急需紧缺的人才领衔的团队,可在年龄、来甬时间方面视情破格。  

(二)双创团队项目  

1.创业团队项目。拥有关键核心技术、能够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创业人才团队,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3)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带头人和成员近2年内已来宁波或计划来宁波创业; 

(5)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  

(6)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且持股成员不少于4名;  

(7)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8)团队创办的企业须在北仑实质性运营并承诺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北仑;  

(9)特别优秀或我区急需紧缺的创业团队,可在年龄、来甬时间方面视情破格。  

2.创新团队项目。拥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大创新潜力、依托北仑企事业单位全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的创新团队,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带头人和成员近2年内已来宁波工作或计划来宁波;  

(5)创新团队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团队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6)入选后带头人及成员须全职在北仑连续工作5年以上;  

(7)团队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不得作为带头人或成员申报创新团队。  

(三)双创人才项目  

1.创业人才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近3年内已来宁波且已在北仑创办企业,企业成立1年以上;  

(4)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5)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6)人才创办的企业须在北仑实质性运营并承诺在入选后10年内不搬离北仑。  

2.创新人才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l)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依托北仑区域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近1年内已来宁波工作或计划来宁波,入选后须全职在北仑连续工作5年以上;  

(4)人才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不得申报创新人才。  

3.外裔人才项目。申报对象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入选后须全职在北仑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6个月,其他申报条件与创新人才项目相同。  

4.青年人才项目。分青年创业人才项目、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其他申报条件与创业人才或创新人才项目相同。  

三、扶持政策  

(一)项目扶持  

1.资本引才团队项目。入选项目,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0%,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资助。带头人为顶尖人才的,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双创团队项目。入选项目,按A、B、C、D四个等次,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带头人为顶尖人才的,最高不超过1亿元。  

3.双创人才项目。入选项目,给予100万元项目扶持。  

4.上级人才项目。新入选上级有关计划的,按市级支持额度给予最高1:1的项目支持。  

(二)企业发展扶持  

5.企业引才补助。对全职新引进符合上级引才工程申报条件人才的,给予企业每人3年最高累计120万元补助;入选上级引才工程的,给予企业每人3年最高累计300万元补助。  

6.场地支持。新入选区级创业团队项目的,给予最高2000平方米场地扶持;新入选区级创业人才项目的,给予最高500平方米场地扶持。  

7.金融支持。新入选的人才(团队)项目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授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种子基金支持,最长3年LPR贴息支持。  

8.动态升级。对发展较好的创业团队项目,可最高动态升级至A类。  

(三)市场化引才扶持  

9.引才奖励。全职引进且自主申报入选上级人才项目的,给予引才机构每人最高100万元奖励;全职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给予引才机构每人最高60万元奖励。 

(四)人才扶持  

10.个人奖励。对全职引进且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的,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11.以赛引才。对已在国家、省、市重要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且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项目,可列入双创团队D类扶持或双创人才项目扶持。  

12.其他支持。入选的团队项目(包括带头人、核心成员)及个人项目,将在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一站式”落地保障服务。 

13.自贸区专项支持。落户自贸区的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团队,可享受自贸区专项政策。  

四、申报遴选机制  

(一)集中遴选。  

1.项目申报。本次申报时间为5月20日—6月30日,逾期不再纳入本年度集中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登录http://www.blrc.com.cn/rcsb/注册申报账号,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PDF格式)。创新人才项目还需用人单位填写审核意见、推荐理由和支持措施。对城市经济领域的人才和团队,如通过北仑申报入选宁波市“甬江引才工程”的,将按市级扶持额度给予1:1配套资助(暂不开展区级项目评审)。对在本次申报截止日前已全职到岗的人才及团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2.资格审查。区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项目就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规范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并进行知识产权及学术成果真实性审查。  

3.专家评审。邀请有关专家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  

4.尽职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评审小组推荐项目进行人才项目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实力、创办企业情况、曾入选异地人才计划情况、项目科技含量及市场前景等指标进行综合考量。  

5.审定公布。根据项目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和尽职调查结果,报批确定列入区政府扶持计划的人才项目,经公示后,正式发文公布。 

6.立项通知。审定公布后对列入扶持项目函告立项。 

 (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符合当年度公告申报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后,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可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环节:  

(1)上年度通过宁波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级引才工程的人才领衔的团队(个人);  

(2)从宁波市外引进的国家级人才领衔的团队(个人),其中创业团队(个人)需在当年度申报时已注册并落地;  

(3)由在北仑工作的同领域的国家级人才书面举荐的团队(个人)(每名国家级人才每年举荐名额不超过2个);  

(4)上年度有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入选的区内企业和科研院所,可按入选人数l:1比例举荐创新人才、外裔人才或青年人才。 

 (三)直接进入尽职调查。符合当年度公告申报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后,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可直接进入尽职调查环节:  

(1)在QS世界排名前100的高校,以及发达国家的国家实验室等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正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海外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子公司的首席科学家或技术高管及以上层次的人才领衔的团队(个人);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在QS世界排名前100的高校、发达国家的国家实验室担任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连续3年以上的35周岁及以下青年人才领衔的团队(个人);  

(3)由“双一流”高校现任校长和中国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所长择优举荐,拥有博士学历学位且3年以上海外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的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领衔的团队(个人); 

 

(4)获宁波市现有人才分类目录中同领域2名及以上顶尖人才书面举荐的人才领衔的团队(个人)(每名顶尖人才每年举荐名额不超过2个);  

(5)上年度进入市级引才工程答辩评审环节但未入选的创业团队(个人),现已实际落户北仑并正常运行,且在北仑的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到2000万元或研发投入累计达到500万元的创业团队(个人)。  

(四)一事一议。对特别优秀的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不同类别的项目;已入选北仑区级人才项目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均不再作为“强港强区引才工程”申报对象。申报人可选择资本引才团队、双创团队、双创人才三个项目类别其中一个进行申报,且同一人不可同时兼报不同类别项目。  

(二)申报人(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承诺栏中签名。经评审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减少注册资本、变更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入选项目落户北仑后,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资本引才团队、创业团队、创业人才、青年创业人才入选项目,须将主要精力放在北仑项目上,所在企业须在北仑实质性运营并承诺入选后10年内不搬离北仑;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外裔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入选项目,若不能按要求全职到位,视作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三)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今后不得申报“强港强区引才工程”;已入选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报送的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五)人才年龄、来甬年限、企业年限计算时间均以5月20日为节点。  

六、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北仑区委人才办王老师:86-18868947738  

北仑区科技局赵老师:86-13586576796  

北仑区人社局张老师:86-1835821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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