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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又锁定三农问题,似乎已经成了惯例。
但最重要的问题,岂止是靠一个文件来解决的?
年年有一号文件,可一号文件提出的那些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岂止是靠“加快”,“加大”“不断增强”,“强化”,“全面推进”,“提升”,“完善”,“优先”,“大力”,“引导鼓励”,“加强”,“稳步推进”,“推进”,“创新”,“改革”,“健全”等等模糊的字眼就能解决的?
在一个法治国家,文件的颁布无非是国家的“政策”取向,只有指导意义,而没有强制力。法律才是具有强制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而政策的变动性与法律的稳定性相比,当然法律更具有让人信服的作用。所以当年邓先生说农村土地的承包多少年不变时,没有人相信,但写进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才让农民吃了定心丸,敢于在土地上进行投入。
法治国家的建立,可以首先废除一号文件做起!
替代的办法是,由于领导人的任期制,可以在每届政府任期之初,即颁布该届任期内国家对“三农”问题解决的法案,将要做的事情,写进法律。各级政府就有执法的责任,也可以将执行法案的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业绩的标准。
期待不再看到一号文件,而是一号农业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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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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