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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水稻的两张安全评价证书首个允许应用的周期已经到了,可惜并没有应用。不仅没有看到法律上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也没有获得品种审定。这是极具有中国特色的现象。
所以我说,这两张证书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
无论它是否继续申请延期,但这两张证书具有一下证明价值:第一,它见证了科学史上中国人民对待科学技术应用的认知和选择。这五年间,围绕转基因水稻应用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舆论影响了科学技术应用的决策,也使科学家群体审视自己所研究的技术,具备新技术特征的应用必须将安全性放在第一位考虑;第二,它见证了法律是如何纸片化的。法律人将不能运用的法律叫做挂在墙上的法律。也就是说,这种法律只是给大家看的,不是实际执行的。而作为证明转基因水稻安全的安全应用证书,虽然历经数年,由无数科学家和行政法授权机构评价安全,但真正应用却仍受制于品种审定,农民及种子公司需求也只能违法制种和滥种,“因为非法种植被铲除的农民得到了国家机关给予的赔偿金,违法行为被制止有国家赔偿金,也只会在转基因水稻这个特殊事件中才存在吧!安全应用证书因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使之变成证明转基因水稻“不安全”的证据,行政机关颁发的话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自己的行为推翻。真是很滑稽!
这是两张由科研机构申请的安全评价证书。因为科研项目的课题是由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假如课题是由公司企业投资,安全评价申请是由市场主体来进行的,在两张安评证书这样失效之后,还会有企业愿意投资该领域吗?不会的。企业的生命是以盈利为基础的,为了国家利益的科技储备由企业承担风险科研是不可能的啦。傻子才会做!一些生物技术公司将在欧洲的机构撤销或转移美洲,与欧洲繁琐的审批程序及某些国家对转基因产品种植的抵制有很大关系。不同意见者以为这是在欧洲战场的胜利就完全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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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0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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