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9月29日,星期二。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请了假,两个人各自从单位开了介绍信,去领结婚证。
先去鲁巷附近的洪山区保健医院体检,很快拿到体检报告,然后去街道办事处去登记。
递了申请书,交了钱,交了2张合影照片,2张各自的单人照(实在是找不到第三张合影),结婚,竟然没有专门去照一次结婚照。为了啥,为了省钱。
办理登记的一个女同志,在我们领结婚证之前,说要我们参加摸奖,必须摸100块钱的。可是,交了体检费,交了结婚证的工本费,就剩下30多块钱了。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对办事的人说:没有办法,只有这么多了。那个女同志还算通情达理,就摸这么多吧。我不知道为什么非要强制性的摸奖,好像是福利奖券,手气还不错,2块钱一张的奖券,刮了几个小奖,奖品好像是几袋味精。
结婚证一人一张,大红的,终于领出来了。不过留底的照片却是将两个人的单人登记照拼凑在一起的。现在也忘记是两张什么样的照片了。
从登记处出来,两个人很开心。但实在是没有钱庆祝了。等到发工资,要10月10号,所以,这十几天还只能去吃食堂。
虽然领了证,可以合法地住在一起了,但没有房子。婚房需要排队。当时我和别人合住一间,他和别人合住一间,和房产科的领导商量调成一间,被拒绝,说没有先例。因为一间房就是婚房了。当时是政策,即使是双职工,也没有特别的优待。
所以两个人领了证,也没有办法住一起。一直到宣传部的谭部长,利用他当时管附中的职权,到11月底的时候,给我们要了一间房,供我们临时住,还交代我们不能声张,不能给附中的职工看见。所以,每次去那间房子约会,只能像鬼子进村一样,偷偷地干活。那间房是筒子间,光线差,面积小,只有一张床。不过,那就够了。
后来通过和同事换房间,住进了他的房,因为和他同住的人也结婚了,结婚对象的父母是学校教师,他住进了岳父母家,不常回寝室。一直到怀孕,快生产的前几个月,才换到电子山村37号的一间半平房里。
结婚10年的时候第一次穿上婚纱补拍了一套结婚照,挂在房间里,来家里的人都以为是我们结婚时照的,我们不说,权当是结婚照了。
春节回家时爸爸妈妈要办酒席,用当年两个人发的800元奖金给爸爸妈妈办酒席答谢亲友;我放弃了坐专门请来的婚车去婆家,而是主动和爱人一起坐公交车并走了一段泥泞的土路才来到婆家。没有在单位办酒席,因为没有钱,只买了几斤糖果散给同事,以告知结婚的消息。家里的每一件家具每一件衣服都是自己挣的钱买的。结婚的时候买了一张大床,结婚后买了一套柜子。怀孕后省吃俭用买了一台冰箱。第一台电视是别人淘汰廉价卖给我们的黑白电视。有孩子之后才买了一台洗衣机。第一次家里有了电话机的开心,第一次用上空调买上电脑的满足,第一次有了2间卧室的带卫生间的房屋幸福。
20年弹指一挥间,就这样过去了。回首20年的往事,留下的回忆如天上的点点繁星,填满整个记忆的天空。
还记得,南湖岸边的初吻;还记得,桃花园里的偶遇;还记得,沿着铁轨行走的黄昏;还记得,狮子山顶的漫步;还记得借房结婚时的尴尬;还记得,已经消失的电子山村37号和门前婆婆栽下的2棵香椿树;还记得,孩子出生时内心溢满的幸福;还记得,婆婆得病后同心的坚定;还记得,一次次搬家一次次装修的辛苦和快乐;还记得,一起收获的满足和欢欣。。。。。。
不曾后悔一起走到今天,依然坚定一起走完每一个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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