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农民起诉了孟山都公司,由巴西最高法院裁决农民胜诉,即农民以后不用向孟山都支付草甘膦专利的费用,并判决孟山都返还过去已经收取的近20忆美元的特许权使用费。
但我们知道,巴西去年是世界上第二大转基因作物种植国,其转基因大豆的种植面积,占其大豆种植的85%。
公司的性质是盈利性的法人,没有利润的事情适合公益机构做,不合适公司来做。
当巴西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时候,也应该会预料到,孟山都的选择是多重的:要么放弃这个市场,要么向巴西市场投放仍在专利保护期的新品种。和孟山都相关的本土公司,如果自己的创新能力足够强大,也许是替代孟山都公司的种子,让民族种业发展壮大的好机会。
但多孟山都放弃这个市场,又没有投放新种子,同时巴西的种业公司也无法提供农民需要的转基因品种的话,巴西的农民会怎么办?
农业领域的安全,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知识产权问题的保护与否的问题了。规制垄断,支持本土企业创新,是保证安全的前提。
此刻,作为一个知识产权法学研究者的我,对于巴西农民得到的这个结果,既高兴,也为他们的处境担忧。
参考文献见: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21287-583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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