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是包括熊猫在内的珍稀动物的。所谓的国家保护动物也分好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可是对于二级保护动物,这种保护等于没有。大家都知道攻击熊猫是犯法的,甚至知道攻击野鸡是犯法的,可是谁知道攻击麻雀是犯法的呢?麻雀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呀!
餐桌上有野鸡,麻雀更多。野鸡、麻雀这些所谓的保护动物都是这种待遇,家养的肉鸡、牛马猪鸭就别想有什么好待遇了。
原本以为肉鸡世世代代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哪知现在也能见到光明了。《动物保护法》即将出台了,广大肉鸡们敲锣打鼓,高呼万岁,肉鸡也将有“鸡权”了。据说,这些肉鸡从生到死都有保障了,他们具有生理福利、环境福利、卫生福利、行为福利和心理福利。天啦!这真是古今罕见的盛世呀!肉鸡们的幸福是我这短短的几百字所不能表达完全的。
这些肉鸡们高兴得太早了。《动物保护法》是“君子远庖厨”的伪善表演。肉鸡不能因为《动物保护法》而改变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肉鸡也不能手持《动物保护法》要求具有和熊猫的同等待遇。
《动物保护法》要求主子们不要对肉鸡等下等动物太过分了,不要虐待得他们成天吱哇乱叫,听了于心不忍呀!他们注定是肉鸡,对他们友善一些有何不可呢?阿弥陀佛!最近广东就已经开始保护肉鸡了,叫停“蛇咬鸡”这道菜。让毒蛇咬死鸡来做菜多残忍呀,那鸡临死前多承受多大的不安和恐惧啊!还是一刀剁死符合“鸡权”。
况且,肉鸡等下等动物要是成天吱哇乱叫,让外国人听见了,说我们不文明,不讲“鸡权”,影响我堂堂文明古国的威仪,得不偿失呀!
更为令人担忧的是,随着动物交流工具日益发达,他们渐渐一起发杂音,影响动物界的和谐嘛!要是把这些下等动物逼得急了,他们可能会扑咬主人的。虽然我们有强大的武力,可以随时扑杀这些不守规矩的下等动物,但是弄不好自己也会受伤嘛。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稳定要紧,和谐要紧。就让肉鸡们日子稍微好过一些,他们的肉也会长得更多一些,肉也会更香一些。双赢嘛!所以说,不保护肉鸡权利的主人要么是傻子,要么是疯子。
肉鸡们,你们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做好肉鸡的本分工作,遵守肉鸡的行为准则,在获得更多的权利时应当担负更多的义务,为主人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好肉。不要得寸进尺,不要奢望熊猫那样的优厚待遇。
有了一部《动物保护法》,肉鸡们就一定要“谢主隆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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