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届全国野生动物生态与资源保护学术研讨会”第三轮通知
中国生态学会动物生态专业委员会、中国动物学会兽类学分会和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科技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品牌会议“第七届全国野生动物生态与资源保护学术研讨会”将于2011年10月28至31日在浙江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召开。此次由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动物学会等承办。本次会议将交流全国动物生态学家和兽类学家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国际发展动态。欢迎全国的动物生态学工作者和兽类学工作者、研究生参会。希望有更多的鱼类生态学、两栖爬行动物生态学的学者和研究生参会。
请参加会议者填好第三轮会议回执,在回执中注明交流方式是口头报告(Oral presentation)还是墙报(Poster)以及报告题目,并于2011年10月5日前发回会务组联系人。
1. 会议内容
学术交流。现向全国兽类学和动物生态学工作者征集论文,征稿范围:兽类学、动物生态学相关领域。
2. 会议时间和日程安排(2011年10月28日-31日)
10月28日(周五):全天报到
10月29-30日(周六和周日):全天为学术研讨会
10月31日(周一): 会后考察(费用自理)或离会。
3. 会议地点及会议相关事宜
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主会场设在浙江师范大学图书馆大楼。
4. 会议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会议主办单位:中国生态学会动物生态专业委员会、中国动物学会兽类学分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科技委员会
会议承办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动物学会等
5. 会议注册费和住宿费
会议注册费:会员代表¥700;学生代表¥500(凭学生证);随行家属注册费:¥500(仅用于和会议代表共同用餐和参观等,不包含会议材料)。盖章的会议通知将在报到时领取。
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住宿费标准: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原浙师粤海宾馆,标间约300元/天),专家公寓(标间约120元/天)。
住宿宾馆提供早餐;中餐、晚餐以自助餐的形式在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进行。
6. 会议奖励
为奖励参会的优秀青年动物生态学工作者,本次会议将评选出3-5名优秀青年动物生态学工作者,并给予每位2000元奖金及证书。申请者为35岁(含)以下从事兽类学和动物生态学研究的科研人员(含在职研究生)。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1)申请者请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报告论文摘要、发表论文抽印本(或PDF文件,发表时间为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报送到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黄乘明研究员(cmhuang@ioz.ac.cn);或(2)由两名以上动物生态学领域的专家联名推荐。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申请材料和报告内容进行评选,并于会议期间公布评选结果。
7. 会议论文摘集要求
本次会议将编印内部印刷的会议论文摘要集,以便进行交流。凡在动物生态学、兽类学领域未正式发表过的研究工作或有关发展战略的论文,均为本次会议征稿范围。每篇论文摘要限制在500字左右,摘要中不要包含图表。摘要格式如下:
题目 (4号字,黑体)
作者姓名和单位 (小4号字,宋体;注明通讯作者和Email地址)
摘要正文(小四号,宋体)
请将论文摘要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1年10月15日前发往:animalecology2011@126.com.会务组收取会议摘要后将回复邮件以确认收到摘要,晚于此日期的摘要将不再接受。鸟类部分由张雁云编辑,张正旺审定;兽类、两栖爬行和鱼类等由李明、宛新荣编辑,王德华和计翔审定。
8.会议墙报要求
本次会议将开辟专门的墙报展示,会议期间安排时间进行墙报交流。墙报的尺寸为(高120cm x宽90cm)。
9. 会后考察(千岛湖/绍兴/奉化、溪口二日游)
会后可安排千岛湖/绍兴/奉化、溪口二日游,考察费用自理。
10. 会议联系人
会议代表可发送邮件到animalecology2011@126.com,随时索取每年最新的会议通知。
联系人:黄乘明(010-64807163) 宛新荣(010-6480710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100101)
传真:010-64807099
Email: animalecology2011@126.com
中国生态学会动物生态专业委员会
中国动物学会兽类学分会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科技委员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第七届全国野生动物生态与资源保护学术研讨会会议回执(复印有效)
(请在回执上选择口头报告或墙报)
姓名 |
| 职称、职务 |
| 性别 |
| 民族 |
| |||
工作单位(必填) |
| |||||||||
从事专业 |
| |||||||||
通讯地址 |
| |||||||||
Email 地址(必填) |
| |||||||||
电话(必填) |
| 传真 |
| |||||||
参会随从人员人数 |
| |||||||||
论文摘要题目 (多个摘要可自行加行) |
| |||||||||
是否有口头报告 口头报告题目 | (1)是 (2)否 请选择: | |||||||||
| ||||||||||
是否有会议墙报 | (3)是 (4)否 请选择: | |||||||||
| | | | | | | | | | |
注:参会随从人员一般指为非会议代表(家属),参会的研究生和助手可单独填写会议回执。有申请会议口头报告的也应一一注明,便于会务组统一安排。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2 16:50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