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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好意思,去年底事故发了那篇求助大家出主意的博文后,由于内外原因,一直未来回复大家,也未讲后来结果。首先感谢各位老师、朋友的关心!也很抱歉让关心的朋友担心了!这里向各位拜个晚年!祝每一个人每天都平平安安、开开心心!
其实那次事故的调查结果及最终事情处理结果早已出来,只是未及时来告知。年后回京,特意整理了一下,发上来大家看看^_^
上次事故博文链接:http://bbs.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415880&do=blog&id=654464
追尾事故额外赔偿与否调查结果与事情结果
科学网博客:14人留言,其中
[7]刘艳红 2013-1-19 00:41
我遇到这事,认了,陪了误工费。当教训吧。
[8]王春艳 2013-1-19 00:46
我觉得你赔了算了,若是你赔得起的话,人家若是比你在意,就顺了他们算了……
这个和依法不依法有啥关系?你给他们也不算违法啊?
[16]王春艳 2013-1-19 08:43
你的车一点事没有,估计他们的车不会有啥大事吧?
不过进了4s店,那一定会给他好好修修的……
这些人自己不怕麻烦,还一定要让别人跟着麻烦……
纯属猜测,希望知道处理结果……
其余12人态度是比较明确的,均不赞成额外赔偿。
另外咨询开车的朋友4位,北京2位,福州1位,苏州1位,均强烈反对这种赔偿,他们的态度和理由与博友何学锋、laifuzi异曲同工。
[9]何学锋 2013-1-19 00:55
如果按这样也赔的逻辑去想的话,那要是你追尾导致他们没能谈成一笔可赚100万的生意,你陪得起吗啊?
[11]laifuzi 2013-1-19 03:05
保险的基本要义是不对间接损害进行赔偿,推广到生活中就是不对衍生后果进行赔偿.
福州的朋友是QQ聊的,意见如下:
完全不予理会,按保险程序走就可以了,送他们回家已经很好了,谁也不想发生这种事情。如果他们的车要办很重要的事情那我们还不要整天陪他们呀!
咨询律师1名,答复:法律规定是没有的
咨询我方4S店和定损中心人员,开始均迷茫,说你这个全走保险啊,走你的保险,好容易明白我的意思后,都说不用!
事情结局:对方4S店很快修好车了,正好过了个周末。我过去付修理费,2300元(材料费相对其实不多,主要是工时费,太高了!)。付完后我说,不好意思给你们造成麻烦了,你们上次提出的额外赔偿……他们主动很慷慨地说不用了,然后再次强调了不便,孩子不能出去,这两天打车用了一百元(感觉是说的这个数呵呵),幸好修得快,赶上周末,要不真的就……以后有业务可要介绍来做……我再次表达了下歉意,然后他们离开,我继续前往附近的上次给他们定损的保险中心拿定损单以便报销。
最后咨询那个定损中心保险公司人员,开始也是迷茫,弄明白意思后,先是不置可否,只是一再强调这个是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可能他以为我是想要求保险公司赔吧。在我坚持“请教”下,那个小伙子不吝赐教如下信息:如果是像出租车那样性质的经营性车辆,每天会有份子钱等费用,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也是不能对车辆本身以外的损失定损的,必须经法院判定,然后保险公司报销或当事人赔偿;此外非营运车辆,都没有额外赔偿,大部分车主修好车就行,不会提额外赔偿,当然也有车主提出要求,这就看遇上什么样的人了,90%以上的车主不会提也不会给,很少数的车主会提额外赔偿,更少数的车主会给。(数据我想应该是该工作人员自己印象中的吧,仅供感性参考^_^)
感谢大家的关注与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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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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