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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通报:报名5月6日至12日,通报时间5月10日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6年5月10日发布
刚才收到学校发的一份电邮,与我无关却让我收这类邮件,于是稍加点评,我知道了:
“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至5月12日”
发出通知时间:“2016年5月10日”
这叫啥作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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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将于2016年5月29日进行。此次考试我校考点共需约230名监考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思想觉悟高,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责任心强,有正义感;
2.我校招生单位和教辅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校/院聘人员,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3.能按时参加2016年5月27日中午12:30在敬文讲堂举行的监考培训会,以及全部场次的监考。
4.熟悉监考工作,有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
2.在研究生院组织考试的监考中曾被停职、受过处分、责任心不强的。
二、报名时间
2016年5月6日至5月12日。
三、报名办法
1.各招生单位报名者,请将报名信息提交给本单位研究生教务秘书,由其录入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kw.graduate.bnu.edu.cn/)。各单位研究生教务秘书联系方式详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aduate.bnu.edu.cn/ReadNews.aspx?NewsId=090521023740)。
2.微信报名。使用微信关注“北京师范大学”微信门户(企业号)http://weixin.bnu.edu.cn 。进入微信-通讯录-企业号“北京师范大学”-“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块,点击“研究生院-监考报名”菜单,进行报名。
四、监考人员选聘
监考人员的选聘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请确保手机号填写准确,并保持手机畅通。
最终监考人员名单将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工作要求
1.监考人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监考工作全程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事务。
2.被选聘的监考人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监考(含5月27日的监考培训会和5月29日的监考工作),请务必在5月26日前致电研招办,以便及时进行人员调整。联系人:赵老师 58803057。
监考费标准: 240元/场.人,监考培训费50元/人。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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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8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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