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红楼梦》再版注释的修订
受权发布吕启祥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5年4月18日发布
(按:本文写于1993年10月,首发在《红楼梦学刊》1994年第4辑,第286-303页。感谢中国国家博物馆张志华先生帮助将该文扫描并转为WORD文件)
一九八二年春,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以《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秋月定本)》为底本,经过重新校订注释的《红楼梦》。向广大读者普及脂本,在《红楼梦》版本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个本子在正文的校订上努力接近曹雪芹原著的面貌,注释方面也力求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充实丰富,并注意繁简适度。从那时到现在,已逾十度春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研究的深人,对于这个本子的修订再版便自然地提上了日程。
此次修订历时一年有余,将平素发现的问题和缺欠作了一次比较全面的检查、清理、修改和订正。以注释而言,初版计有2314条,现在对其中的164条进行了或大或小的修改或补充,另外新增87条,共计修订增补251条,再版的本子共有注释2401条。这样,就在保持注释原有特色的基础上,使之前进了一步。此项工作大致包括这些方面:订正了明显的舛讹;增补了重要缺失;提高了确切程度;并且删除了某些简单化的断语和不必要的评说。以下,分别作些说明。
一
首先,订正了明显的讹误。
由于当年工作上的某些疏忽,加之学养不足、见闻不广,个别注解存在讹误。比如第三回“桌上磊着书籍”的“磊”,意为叠放,其读音初版注为lěi(垒),误;应为luò(洛),再版中纠正过来。第一0五回“攒钉”条,初版注为“钻孔装钉”是弄岔了的;再版改为“攒聚堆叠。钉,通饤(飣),堆叠之意。”又如二十九回“赤金点翠的麒麟”初版作注时忽略了“点翠”是一种中国传统的羽毛工艺,释为“赤金的点缀了翠色或翠玉的麒麟”,含混不切。这里,“翠”是指翠鸟的羽毛,《说文解字》:“翡,赤羽雀也。”“翠,青羽雀也。”或说翡为雄鸟,色赤;翠为雌鸟,色绿。以翠鸟羽毛剪裁粘贴在金银饰物上的工艺叫“点翠”,其色泽鲜艳,永不消褪。今据此作了修改。再如五十二回水仙盆中的“宣石”当初释为一种质地疏松多孔的吸水石,这就完全搞错了。恰恰相反,宣石质地坚硬,因产地得名,再版中便废弃谬误,加以更正。宣石产于安徽宁国县(旧属宜城),石质坚硬,色泽洁白,多用于叠假山。明代计成《园冶》卷三载:“宣石产于宁国县所属,其色洁白,多于赤土积渍,须用刷洗,才见其质。或梅雨天瓦沟下水,冲尽土色。惟斯应旧,愈旧愈白,俨如雪山也。一种名‘马牙宣’,可置几案。”如果具备较多的盆景知识,当可避免这方面的讹误。
名物之中还可以举出“披凤”(第六回)的例子。初版注“披风即斗篷”,是把现代人的服饰称谓套了上去。小说中所写的“披风”应是有袖的,大袖宽身,两腋下开长衩,古称“褙子”,是一种由秦汉时代发展演变而来的古代服饰,清代妇女常用作礼服的外套,与后代无袖披肩式的斗篷不是一回事。再如“台盏”(四十四回)释为“大酒杯”亦恐非是,应是一种“有台式托盏的酒盅”。
另有一种情形,是由于对小说正文研读不细、体察不够造成的出条不妥或解释不当。初版中,第二回有“额外主事、入部习学”一条,翻检正文,贾政蒙皇上引见,“遂额外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令其入部习学”,文意为另外赐了贾政一个主事的职衔。此处并未将“额外”和“主事”连用,出条先就不妥;加之注文中将“额外”等同于“候补”,更属不当。原注谓“清代科举制度,属于二三甲的进士,经过朝考录取,称庶吉士,到翰林院学习;没有考中庶吉士的进士,可以做颇外主事,但不是实缺官。”本来,政府机构中各部都有候补的和实缺的,“候补”和“额外”是两回事,在这里,只消解释“主事”就清楚了,额外就是另外,并无其它意思。因将条目改为“主事”,注文也将误说删除,简化为“清代六部之下设司,司的主管官是郎中,其副手是员外郎,再下就是主事。下文的‘入部’,指的是工部,主管建筑、水利等事。“这样的出条和解释才符合正文的文意。这条注释存在的问题早在本书发行之初就有专家指出了,我们一直记在心上,直到现在才得以改版纠正。
三十四回中的“负荆请罪”,当初作注时看作是很普通的一个典故,便据《史记》故事注出,可是核对正文,却有了误差,原来说的是《负荆请罪》那出戏。宝钗明明说:“我看的是李逵骂了宋江,后来又赔不是。”宝玉便笑道:“姐姐通今博古,色色都知道,怎么连一出戏的名字也下知道,就说了这么一串子。这叫《负荆请罪》”。这里首先应将这出戏给以介绍,说明是元代康进之的《李逵负荆》杂剧,演二歹徒假冒宋江鲁智深之名,抢去良家妇女,李逵信以为真,大闹忠义堂,后辨明真相,李逵向宋江等负荆请罪。然后说明“负荆请罪”的成语本于《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演为戏曲则另名《完璧记》。这样就与正文吻合,也较为完善。当初很可能是将条目摘出,孤立起来,造成误差,是应当引以为训的。有的注释看去似亦可通,但体察上下文意,则未能合榫。卄六回中的“打降”,原注“即打架”,并引据清代郝懿行《证俗文》:“俗谓手搏械斗为打降。降,下也,打之使降服也。方语不同,字音遂变,或读为打架,盖降声之转也。”小说《风月梦》中即有“打降”意为打架的用法。但此处结合上下文来看,谓倪二“在赌博场吃闲钱,专管打降吃洒”,此“打降”,似非指一般打架斗殴,而指一种在赌场中“吃闲钱”的行为。据对赌场实况素有考察了解的同志见告,赌场开局,下注后,某一局外之人将局中某一方押的注提走,意为不论吃赔,都归他负责,谓之“打降”,又叫“打杠”。“降”读如gàng(杠)。能在赌场打杠者,一般都有一定的势力。这种解释,与醉金刚倪二的身份、个性,颇相吻合,因据以补充之。
由于习焉不察、先入为主造成的注文与正文不相适应的情况,还有七十六回中“《画记》”一例。历来并无《画记》此书,只韩愈有文名《画记》,记人物及马。初版作注时,如当时流行的其他注本一样,把《画记》注为唐代张彦远作的《历代名画记》。这是不妥的,因为第一,如系简称,应为《名画记》;第二,《历代名画记》中“张僧繇”条并未提及凹凸花,与正文文情不合;第三,所谓“一乘寺凹凸花”仅见于《建康实录》,此书乃记六朝金陵事迹,并非记画之作。从以上数端可知,林黛玉所说的“《画记》”上云张僧繇画一乘寺的故事,实属误记。当然小说之作,不必果有是书,然而在做注的时候,不加辨析便坐实,就是失察了。
可见作注释的时候,固然应当着眼词条本身的正确含义,尤其应当认真研读正文、细察文意,这样,上述那样的差错就是可以减少以至避免的了。
二
使原先比较笼统、模糊的解释趋于清晰、确切,提高注释的科学水平,这也是我们在修订中着意加工的方面。
先看某些词语,初版时都作了注,也井不错,但往往语焉不详或不得要领,再版中对其涵义及语源作了进一步推究,则较为恰切有据。如第二回“堪堪”,初版解为“将要的意思”;再版改为“即‘看看’,‘看’本多音字,这里读如kān,估量时间之辞,义近转眼。”同回“胡羼”,初版注“胡闹、捣乱”;再版改为:“犹言鬼混。《说文》:‘羼,羊相厕也。’引申为搀杂。”又如二十四“坎儿”条,初版注曰“路不平,凹凸处谓之‘坎儿’。遇着坎儿,喻碰在当口上。”再版改为“地面的坡埂,走路时易绊。遇着坎儿,喻碰在当口上。”再如三十三回“笞挞”条,初版注为“用板子、棍子打罚。”再版改为“用棍杖篾板打罚。”因“笞”从竹,责打工具不限于木制。其余如“能着”(第四回),“作法”(第九回)等都作了类似的改动。
名物方而修订的幅度可能稍大一些,包括服饰器用之属。如“鹤氅”(四十九回)、“折袖”(六十三回)、“填漆”(第六回)、“揑丝戗金大盒”(四十回)、“屈戍了吊”(七十三回)等类。兹举数例:“折袖”初版注说“又叫‘挽袖’,袖口部分挽上一块的服式。”不能算错,但多少有点望文生义,含混不切。实际上折袖俗称“马蹄袖”,指袍褂袖口上接出一个半圆形袖头的服式,本为骑射时覆手御寒,后用作礼服,平时挽起,行礼时放下。依此修改便确切明白多了。第四十回写到一件器物“揑丝戗金五彩大盒子”,原先只出“揑丝戗金”条,谓“把揑成各种图案花纹的金丝嵌在器物上,戗金是指在器物上镶嵌金饰。”但这对于该器物的形制功用仍不明确,因把条目改为全称,注出“一种有窗孔的透气的漆棒盒,窗孔揑铜丝成纱状;‘戗金’为漆器工艺之一,在深色漆地上,缕刻出纤细的花纹沟槽,槽内涂膠,上粘金箔,呈现金色花纹。”这就对此种盛放食品的捧盒的形制、质地、装饰以及功用有了具体确切的了解,真是既考究又实用。此外,还可举出七十三回中“塌了屈戍了吊下来”,初版时只以“屈戍”出条,释为“门窗上的搭扣”,未将此句中“屈戌了吊”一同注出,读者容易误会“了吊”为动词。现改以“屈戌了吊”出条,“屈戌”为铰链的古称,俗称合页,陶宗仪《辍耕录》卷七:“今人家窗户设铰具,或铁或铜,名曰环纽,即古金铺之遗意,北方谓之屈戌,其称甚古。”“了吊”或作钌铞,金属的扣吊,多用于门窗的启闭,沈榜《宛署杂记》卷十五:“修理贡院经房……各处房门了吊一百六十二副。”据此,这一器用的注释就确切有据了。
有的条目,当年作注时也曾翻阅过材料、请教过专家,认为是言之有据的,后来发现并不完善,且有误解。再版中便进一步搞清楚,作了修订。二十二回的一出戏剧《刘二当衣》便花费过不少工夫。初版注谓《刘二当衣》即《刘二叩当》或《叩当》,属弋阳腔。《蒙古车王府曲本》中有《叩当》一剧,写开当铺的刘二见利忘义,爱财如命,用计扣下穷亲戚的当物以抵押前账。“叩”即“扣”之意(王先谦《荀子集解》注:“扣与叩通”。当时因未究源流,情节与剧名不合,亦无谑笑科诨的滑稽内容。原来《刘二当衣》这一剧目,自明传奇《裴度还带》第十三出《刘二勒债》改编,演财主刘二官人悭吝成性,用计扣下其姐夫裴度的当物以抵抑前账。该出演为弋阳腔有两种不同的戏路子:其一基本内容未变,称《扣当》;其二则演破落后的刘二官人去当铺当衣,叫《叩当》,亦名《刘二当衣》,有车王府本,注明“丑刘二官人当旧衣,诨戏。”小说所写,当为后一种,因其谑笑科诨,合乎贾母爱热闹的脾性。可知原先的注将该剧在演出过程中两种不同的剧情相混误植,刘二勒债扣当的内容与《刘二当衣》的剧名不相吻合,同小说描写也难接榫。这些问题在修改后的注释中得到了解决。
还有一个关于诗词用典的注释,经过了几次反复,终于“否定之否定”,又恢复了原状,需要在这里特别加以申说。这就是第五十回芦雪广(yǎn)即景联句中的“诚忘三尺冷”。
“三尺”何指?八二年初版第一次印刷该处注为“三尺:宝剑。
《汉书·高帝纪》:‘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唐代颜师古注:‘三尺,剑也。’这里代指守边将士。”书出版后,关于“三尺”的解说颇多歧见,形成过小小的热点,《红楼梦学刊》上不止一次地刊发过不同的见解。有鉴于此,在同一版以后的多次印刷中,责任编辑曾对此作过局部的改动:“三尺:指雪。《宋史·杨时传》记载,杨时与游酢去见程颐,遇颐瞑坐,二人侍立不去。颐既觉,门外已雪深一尺了。”看来“程门立雪”这一典故,虽与“雪”切,但“一尺”和“三尺”怎么搭上?颇觉勉强。至于其余说法,如“三尺微命”(王勃《滕王阁序》)借以自指等等,更难圆满。
当年参加此项工作为诗词作注的同志对此十分关切,一直认为把“三尺”解作剑井没有错,对这个问题一直萦记在心,广征博收,提供了许多依据。下面把这些材料列出,以见长期积累、广泛取证的良苦用心和科学态度。
关于“三尺”的材料录此备查:一、除汉高祖“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之外,尚有《战国策》云:“鲁连谓孟尝君曰:曹沫奋三尺之剑,一军不能当。……”二、“诚忘三尺冷”之取意:(1)《左传·宣公十二年》:“申公巫臣日:‘师人多寒。’王巡三军,拊而勉之。三军之士皆如挟纩。”故《增补事类统编》云:“恩如挟纩而群士忘寒。”(2)“诚”字:李世民《赐萧瑀》诗:“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诚臣即忠臣。(3)剑佩冷:岑参《天山雪歌送萧治归京》诗“将军狐裘卧不暖,都护宝刀冻欲断。”陆游《九月十六日夜梦驻军河外……》诗:“朔风卷地吹急雪,转盼玉花深一丈。谁言铁衣冷彻骨,感义怀恩如挟纩。”又其《梦仙》诗:“天逼星辰大,霜清剑佩寒。”又其《秋兴》诗:“百金战袍雕鹘盘,三尺剑锋霜雪寒。”莫宣卿《早朝》诗:“候晓车舆合,凌霜剑佩寒。”谭用之《塞上》诗:“貂披寒色和衣冷,剑佩胡霜隔匣寒。”三、前人关于“三尺”用法的争论:(1)杨大年、刘子仪皆喜唐彦谦诗,以其用事精巧,对偶亲切。黄鲁直诗体虽不类,然亦不以杨、刘为过。如彦谦《题汉高庙》云:“耳闻明主提三尺,眼见愚民盗一抔。”虽是著题,然语皆歇后。“一抔”事无两出,或可略“土”字,如“三尺”,则三尺律、三尺喙皆可,何独剑乎?“耳闻明主”、“眼见愚民”,尤不成语。余数见交游,道鲁直语意殊不可解。苏子瞻诗有“买牛但自捐三尺,射鼠何劳挽六钧!”亦与此同病。“六钧”可去“弓”字,“三尺”不可去“剑”字,此理甚易知也。(见叶梦得《石林诗话》卷中、按此论不免拘板迂阔,故有人驳之。)(2)叶少蕴《石林诗话》以杨大年、刘子仪喜唐彦谦《题汉高帝庙》云:“耳闻明主提三尺,眼见愚民盗一抔。”语皆歇后,如三尺律,三尺喙皆可,何独剑乎?又苏子瞻云:“买牛但自捐三尺,射鼠何劳挽六钧”,亦与此同病。然余按《汉书·高帝纪》曰:“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又韩安国传:“高帝曰:‘提三尺取天下者朕也。’”皆无“剑”字,唯注曰:“三尺,谓剑也。”出处既如此,则诗家用其本语,何为不可?(陈巖肖《庚溪诗话》,按“三尺”用法有此一段公案,反使其成为后人单以“三尺”代剑之依据。)四、诗中用“三尺”之举例:(1)指明为剑的:杜甫《重经昭陵》诗:“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辛德源《白马篇》:“宝剑提三尺,雕弓韬六钓。”李贺《奉和二兄罢使遣马归延州》诗:“空留三尺剑,不用一丸泥。”刘禹锡《翫月》诗:“剑沉三尺影,灯罢九枝燃。”戴暠《从军行》:“剑悬三尺鞘,铠累七重犀。”(2)以比喻指代的:白居易《鵶九剑》诗:“谁知闭闸长思用,三尺青蛇不肯蟠。”李贺:《春坊正字剑子歌》:“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谭斩龙子。”欧阳修《詠剑》诗:“煌煌七星文,照耀三尺冰。”沈贞吉《詠剑》诗:“三尺精灵夜吐辉,曾闻天上化龙飞。”孙伯融《宝剑歌》:“明珠为宝锦为带,三尺枯蛟出冰海。”(3)不指明剑的:裴夷直《观淬龙泉剑》诗;“炼质才三尺,吹毛过百重。”苏轼《次韵王定国得颖倅》诗:“买牛但自捐三尺,射鼠何劳挽六钧。”欧阳詹《题第五司户侍御》诗:“骢马不骑人不识,冷热三尺别生风。”张元凯《匣剑》诗:“宁输百万留三尺,悬在腰间酬寸心。”
以上这一系列材料足可以说明“三尺”解成剑没有错。回到小说中“诚忘三尺冷,瑞释九重焦”的对句上来,上句说将士因忠诚而忘却戍守的寒苦,下句说皇帝因瑞雪能兆丰年而解除了焦虑。“三尺”指剑,借以说将士与戍守之事,雪里刀剑随身,尤觉寒冷。在这里,一句写忠诚忘冷,是下对上,一句写瑞征释焦,是上对下。不但所咏之雪已在其中,且“三尺”、“九重”都是出于两汉前的熟典常语,可谓用事铢两悉称,属对妥贴工稳,应当是没有问题的。再版中此处的注解又回复到原来,经过一番周折和探求,找到了更为充分的根据,加深了对用此典的理解。
有关诗句注释欠妥、作了修改的地方,还有第五回秦可卿房中《海棠春睡图》旁联语“嫩寒锁梦因春冷”中的“锁梦”,原先释为“春睡沉沉、锁于梦乡”,现改为“不成梦,不能入睡。”其理由除去同可卿其人其境相联系,“因春冷”应理解为青春冷寂、无可寄托、难以入眠之外;更因为“锁梦”一词早见之于唐诗,前人用法的惯例已形成了这一词语的特定含义,理应作为我们判断的准则。行家曾列举现成的例证:诗僧齐己《城中示友人》有句云:“重城不锁梦,每夜自归山。”谓即使重城相隔,亦不能阻我入梦,每夜梦魂自能回归山寺。“不锁梦”即不能阻我入梦,“锁梦”就是阻我入梦、不能入睡之意了。
注释中欠妥欠切的地方自然还有,只要是我们发现了并认识到它何以不妥,都尽量作了修订。
三
适当地增补条目,扩大注释的覆盖面,以期为读者带来更多的方便,也是此番修订的用意之一。
有些方言俗语,初版时觉得可注可不注、弃而不注的,现在看来还是多加点注为好。因为这个普及本是发行全国以至海外的。比如“没眼色”(第四回)、“拉硬屎”(第六回)、“挺腰子”(第七回)、“拿下马”(二十回)、“造次”(卄六回)、梯己(第九回)等,均属增补之列。象六十五回中“清水下杂面,你吃我看见”这样的基于旧时北方生活的语言,不加解释更会使相当一部分读者茫然。启功先生在一次座谈会上曾就这句话作过专门的解说,他说“杂面”原是从前穷苦人的食粮,乃是绿豆渣子一类豆面做成的粗粮,很涩,没有油水是难以下咽的,因有:“清水下杂面——我看你怎么吃”的歇后语,也就是小说中此语的意思。今天有人由于不明语源而生误解,如有此种生活经验就很容易明白了。修订中便增出了这一条目。此外由于今昔差别词义易生误会之处初版时已经注意到了,现在又作了些补充,如“口号”(第一回)不是标语口号而是“口占,不借笔墨、随口吟成”之意;“男女”(第二回)非男男女女而指仆人;“游艺”(四十八回)不是今之娱乐活动而本于《论语》的“游于艺”等等。
这个本子既是脂本的普及本,正文文字尊重底本,所以有些脂本特有的文字虽生僻也保留了。初版中“”、“渥”、“赾走”均属此列,都作了相应的注。此次又有些增益,如五十回写“宝玉笑了一枝红梅进来”,这“”字已不通行,在康熙字典中才能查到,音qiān(虔),意为用肩扛物,引《集韵》:“,渠焉切,音虔,负物也。”此字既保留,宜加注。再有第三十回龄官画蔷,小说描写“宝玉用眼随着簪子的起落,一直一画一点一勾的看了去,数一数,十八笔。”不必说今之简体“蔷”字不是十八笔,繁体字的“薔”也不是十八笔,只有将“回”写作“囬”的繁体的“”,方合十八笔之数。因在此处出注,以解读者疑惑。
名物方面也增补了数量较多的条目。如:竹剪刀(四十四回)、竹信子(四十五回)、茶面子(七十五回)、攒心盒子(四十回)、嵌蚌(三十八回)、戮纱、料丝(五十三回)、勒子(第六回)、羽缎(第八回)、花领子(卄四回)、地炕(四十九回)等。同初版时的想法一样,增设此类条目往往考虑到该事物在现代生活中已不多见或者望文生义易生误解。比如剪刀本系金属制品,何以用竹制?原来兰蕙等花草怕金属器,故需用竹剪,竹子既可削薄出刃,又有弹性,宜乎此用。“茶面子”不是粉末状的碎茶叶,而是指面茶,将面粉炒熟,吃时用开水冲沏,如同一种干粮,考究的可加入各种作料,成为一种方便小吃。“嵌蚌”即“螺甸”,是一种装饰工艺,在今之屏挂或贵重家具中可见;“戮纱”、“料丝”都是用作灯罩的材料,“羽缎”是可御雨雪的一种毛织品,这些在现代生活中就很难见到了。至于“花领子”更是一种易生误解的特殊服饰。二十四回写鸳鸯“脖子上戴着花领子”,“花领子”何物?乃是一种颈服,明、清时,衣、领分用,领子亦称“领衣”、“眉子”,俗谓“假领”。较《红楼梦》晚出的清人文康《儿女英雄传》所写的“领子”,用法亦相同,其第三十一回叙:“公子听了,摸了摸,才知道装扮了半日,不曾戴得领子,还光着脖儿呢,又忙着去戴领子。”可见是衣领分别穿戴的。花领子又称竖领妆花眉子,鸳鸯脖子上戴的就是这样一种颈服。但程高系统的本子此处却改成脖子上“围着紫绸绢子”,有点象现代的围巾了。可见这种改动已迥非原物,失却穿戴的时代风尚了。本书既以脂本为底本,保存着原来的文字,“花领子”这样的服饰,就是应当给以注释的了。此外,如“地炕”,初版亦未予注释,而这是中国古建筑中最考究的采暖方式,早在《水经注》中便有记载,距今已有千余年的历史。地炕的构造是在房屋的檐廊上设烧火炕,炕内砌灶。据清宫档案记载,地炕以煤为燃料,用柴或炭引火,燃烧后,灼热的烟气在地面下的排烟道内往复盘旋,将砖砌地面烘热,从而使热气流自地面上升,为室内供暖。北京的故宫、颐和园、恭王府等处,现仍保有地炕的实物。《红楼梦》中写到“李纨打发人去芦雪庵笼地炕”,可见大观园中冬日是用地炕取暖的,由此种讲究的采暖设施可以见出荣宁府第的建筑规格属宫廷王府一流。增出这样的条目可广见闻,亦利阅读。
初版中,还有一些失注之处是由于对该词语未曾深加推究或当时查找不到。如第八回中贾母初见秦钟“与了一个荷包并一个金魁星,取‘文星和合’之意”。“荷包”与“金魁星”都已注出,对“文星和合”则泛泛看过,未加解释。其实,这里不单有“和合”与“荷包”谐音、“文星”即文曲星与“金魁星”呼应的取意,而且“和合”又是中国民间所奉的喜庆吉祥之神,二神并祀,俗称“和合二仙”。本祀万回,清初封天台僧人寒山、拾得为“和合二仙”。此处因增出“文星和合”一条,就更加完善明瞭。十七回中清客谓“古人诗云‘蘼芜满手泣斜晖’”应有所据,经研究者查得相告,其句出自唐代鱼玄机《闺怨》诗:“蘼芜盈手泣斜晖,闻道邻家夫婿归”。因据以补上。更有七十五回“兔子”一词值得一说。正文写邢大舅趁醉对那些奉酒的娈童骂道:“你们这起兔子,就是这样专洑上水”。“免子”一语本以为是一般的骂人的话,并不经意;而其语义语源经有心人细心研读给以分疏,便知为专加于娈童男妓的粗俗用语。传说月中有兔,月为阴之精,或谓兔子雌雄同体,望月而孕。因由“兔子”联想而及雌化男性,即不男不女、亦男亦女的变态性格和体态特征。这句骂语,宜乎出自醉后的邢大舅之口。
在增补方面还有一点情况要加以说明的是全书开头“此开卷第一回也”一段,初版时没有加注。而这一段文字中有些词语按注释体例是应当注的,如“须眉”、“裙钗”、“锦衣纨袴”、“饫甘餍肥”、“茅椽蓬牖”、“瓦灶绳床”、“敷演”之类。回想起来,此段失注的原因大概是山于当时在校订过程中曾考虑到此段原是甲戍本“凡例”的第五条,各脂本和程高本均把它置于第一回回首,虽非小说正文,但涉及作家身世和创作思想,故校本仍保留,但低两格排,以示与正文的区别。大约因其并非正文,便没有注。以后在正式出版时,此段并未低两格排,与正文无异,而仍无注释。这次趁修订之便,把上举那些词语的注给补上了。
在增补中,我们注意了保持本书注释原有的特色,力求繁简适度,无论在增出条目和增补注文方而,都有一定的节制,使之不失为一个雅俗皆宜的普及本。
四
本书的校注工作主要是在七十年代后期完成的,今天看来,在思维模式和遣词用语上不免带有那个年代的痕迹。为了使注释更加客观平实,此次修订中删除了某些简单化的断语和不必要的评说。虽则只更动了很少的文字,却有助于提高注释的科学性。
首先是对某些冠以“封建统治阶级”或“统治者”的定语作了必要的甄别。比方“殉葬”、“递解”、“月钱”之类并不一定专属封建社会或统治阶级;说“皇商”是“寄生的特权阶层”,其实整个皇室及其机构都是寄生的,这样界说亦不确切。因将此种“定性”用语删除。再就是对某些宗教用语和民间习俗,不可轻率地目之为迷信和欺骗。如“打醮”是一种宗教仪式,不宜简单地释之为“迷信活动”;“扶鸾”当然是迷信,但说它是“骗术”不如就说是一种“占卜术”。“先天神教”是根据易传的八卦演化而来的一种学说,明其来历后不必附加“迷信谬说”的断语;至于在《庄子》和《易经》的有关注文中缀以“虚无主义”、“唯心主义”一类判断则更是多余的。哲学和宗教的问题本来就很复杂,应当审慎处之,删去为数很少的此类用语,只会使注解趋于平实客观。
由干这个本子是首次向广大读者普及的脂本,其前八十回与据程甲本的后四十回存在矛盾和不接榫处。基于校注者对版本的认识,在人物判词和红楼梦曲的注释中,往往提及后四十回续书描写与词曲预示不符、似与作家原意不合以至相反等等。这次修订中,将此类引申推测之处删去,其理由为,第一,后四十回的优劣真伪是一个学术问题,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认识来鉴别,研究者也可以持不同的见解;第二,注释只能帮助读者排除一般的阅读障碍,不可能也不必要担负评说分析的任务。总之,当时那样做法同当时的学术环境和读者要求有关,是可以理解的;现在的修改,较前干净利落、平易朴实,是适宜的。
注释工作虽则是一件普及工作,也带有一定的学术性,因而像任何学术工作一样,是没有止境的。修订以后虽然较初版提高了一步,但远不能说是完善的,失注之处,不切之处,在所难免。有的注我们自己也不满意或拿不准。此处仅举一例,如三十七回“联珠瓶”一条,初版谓“两瓶联成一体,取珠联璧合之意”,经行家指出,这是不对的,因改成“饰有联珠纹样的瓶子,‘联珠’是以圆珠联串,作为一种二方连续纹样的带形条饰。”但“联珠”究竟是指瓶形还是指花纹仍有不同说法,有的专家曾忆见过联珠形的瓷瓶,可惜翻找有关图册未见实物。于是只好暂存二说,以待高明,将注文再修改为“联珠瓶,疑即为‘双联瓶’,指瓶形为两个等大的圆形并联(或叠联)的瓷瓶。一说指饰有联珠纹样的瓶子。‘联珠’是以圆珠联串,作为一种连续纹样的带形条饰。”一个联珠瓶欲求确解还须费若许周折,其余也便可以想见。
这里,值得特别提出的是,注释应尽量与相关领域当前的学术水平相衔接,修订中曾为此对有的条目作过一点补救。小说第四十二回有“南宗山水”一条,是在宝钗论画一段话中提到的。按传统说法此条不难注释,初版注文为:“指一种注重笔墨意趣的文人山水画。明代董其昌等效禅学分南、北宗之意,将唐以来山水画分为两大派系,名之为南北宗。认为南宗的画注重水墨气韵,风格飘逸,重皴染,画得比较简洁,以王维为代表;北宗的画注重色彩工力,风格刚劲,重钩勒,画得比较工细,以李思训为代表。”这样注法一般也通得过。然而,当今的著名学者兼书画家启功先生早在一九五四年就撰有《山水画南北宗说辨》的论文,郑重提出山水画的南北宗说是谬误的,“这个谬说的捏造者是晚明的董其昌,他硬把自唐以来的山水画很简单的分成‘南’‘北’两个大支派。他不管那些画家创作上的思想、风格、技法和形式是否有那样的关系,便硬把他们说成是在这‘南’、‘北’两大支派中各有一脉相承的系统,并且抬出唐代的王维和李思训当这‘两派’的‘祖师’,最后还下了一个‘南宗’好‘北宗’不好的结论。”启先生以绘画史的历史事实为依据,逐层驳正了此说的谬误,指出“在明末以前,直溯到唐代的各项史料中,绝对没有见过唐代山水分南北两宗的说法。……更没见有拿禅家的南北宗比附两派的痕迹。”说到绘画的作风,张彦远谓王维“重深”,和“渲淡”的概念矛盾,《山居图》旧题李思训作,董其昌把它改题为王维,可见“王和李的作风是曾经被人认为有共同点而且是容易混淆的,以致董其昌可以从李思训的名下给王维拨过几件成品。如果两派作风截然不同,前人何以能那样随便牵混?”至于所谓两派传统系统的“一脉相承”也不合实际,井不是从作家作品的具体分析出发的。总之,南北宗说缺乏科学根据,但三百年来影响巨大、流播至今,助长了不重功力的倾向。启功先生的这一驳正,体现了他的深厚学养,此文是他论著中的一篇重头文章,八十年代初编集时重订收人。对此,我们岂能视而不见?当然,《红楼梦》中宝钗所言自然是流行说法的那种意义,初版的注释于宝钗用意并无不合。但注释毕竟又是现代人做的,如果只将“南宗山水”照旧说注出,无视当代学术的发展,便有向读者传播谬说之嫌。考虑到这是小说《红楼梦》的注,不可能用过多的文字来廓清此说,因在这次修订时于初版注文之后,特地加上一笔:“关于绘画南北宗的此种界说相沿至今,当代书画家启功曾予驳正,参见《启功丛稿·山水画南北宗说辨》。”这样,既疏解了正文文意,又对读者有所提示,使注释与当前学术水平不致悖谬和脱节。
由于《红楼梦》注涉及的面很广,各个相关门类的学问都在发展,注者闻见不广、学养有限,未曾了解和未能接轨之处肯定还有,只得待诸来日、再图改进了。
最后,需要郑重说明的是,本书初版的校注是一项集体工作,之后,我们又组织了《红楼梦大辞典》的编写,这也是集各方面力量共同完成的。这一切,都为修订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有的同志还一直关注着注释中的问题,提供了不少的材料。在此,一并向关心注释的朋友和辞典撰稿的同仁致意,不再一一列出名字。笔者有幸参加了本书注释和辞典编写的全过程,获益非浅,深感自身的孤陋寡闻,体会到渊博的“杂家”才堪任真正的注家,设若像贾宝玉那样“杂学旁收”,庶几做起注来可以得心应手。为今之计,只有靠众人拾柴、集思广益;作为再版的修订者,只不过做了一些整理蒐集、拾遗补阙的具体工作而已。
写于1993年10月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3 19:59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