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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通信, 未经授权,不宜公布, 更不宜置顶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文/2014年9月24日发布
看到今天科学网上一篇置顶精选博文,令人费解。这篇博文以《一个学弟“尴尬”的研究生经历与我的回信》(http://blog.sciencenet.cn/blog-117889-830353.html)为题,公布了迄今从字面上看不出这位研究生写给博主的私人通信,是授权博主在科学网公布的。
笔者以为,公布私人通信需要征得写信人的同意,未经同意给予全文公布,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是不合适的,这涉及隐私权和著作权问题。更重要的是,博主发布的责任在博主,如果科学网编辑部加以置顶加以广泛传播,那么科学网编辑部的责任不可推诿的。
笔者衷心希望编辑部在置顶精选时,涉及这类法律问题,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至于这类评论对于信中所涉及的师生的伤害是不言而喻的,对于博主可能增加了访问量但是负面影响也不可低估。笔者对事不对人,这是要说清楚的。
也许编辑部不同意我的意见,逆耳忠言,权当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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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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