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矛盾的“2012年3月22日-5月2日”“为期40天的公示”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2年5月5日发布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情况的说明在日期上有明显的矛盾:“今天,记者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获悉:2012年3月22日-5月2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对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受理项目(通用项目)进行了为期40天的公示”,(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情况的说明)
http://www.most.gov.cn/kjbgz/201205/t20120504_94097.htm
请问3月22日-5月2日总共有多少天,是40天吗?3月有31天,只要稍微细心就知道3月22日到5月2日是42天并非40天,怎么能说3月22日-5月2日为期40天呢?科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是怎么撰写说明的,领导又是怎么审查的?
这还不算, 2012年3月22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67号)宣布自公布之日起40日内,本来就该到4月30日的(因为3月有31日日,加上宣布当天),怎么公示日期改到5月2日了,什么时候改的?程序公正是很重要的,能够这样随意改动吗?
*******************
2012年3月22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67号)宣布自公布之日起40日内
http://vip.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170269
2012年3月22日-5月2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对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受理项目(通用项目)进行了公示。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2/5/263600.shtm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4 13:44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