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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赴美免谈和赴美免签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2年2月10日(北京时间)发布
昨天美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骆家辉宣布了新免面谈试行计划(讲话内容见下)称“在中国, 许多之前持有B(临时商务及消遣访问者)、C1(过境)、D(机组、船组人员)、F(学生)、J(交流访问者)、M(非学术学生、)及O(特殊才能的访问者)签证的人员,如他们的签证失效不足48个月(4年),将可以续签签证,而无需再次面谈。 ”这里说的是具备相应条件的人“无需再次面谈。”而非无需再次签证。这免谈和免签仅仅是一字之差,有着重要差别。
这就是说,尽管需要到使馆面谈,但是签证费和签证所需要的表格手续等,还是要办的。换句话说,让你来美国旅游和探亲、学习、学术交流等活动及消费,首先还是要缴纳马路钱!
在笔者看来,关键是赴美免签的年限延续,例如可以从一年内多次往返到二年、三年以至五年多次往返,这样就可以减少的一些人待在美国办绿卡了,更重要的是减少了签证的手续浪费。或者干脆对于申请五年签证有效者采取与为期一年的签证费价码有别,这样既增加了签证收入有减少了排队和手续上的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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