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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微观 齐来笔底 鉴赏考据 相得益彰(下)

已有 3387 次阅读 2010-12-20 07:33 |个人分类:学术问题研究(10-11)|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宏观微观, 齐来笔底, 鉴赏考据, 相得益彰

宏观微观   齐来笔底    鉴赏考据  相得益彰()

----初读《蔡义江新评红楼梦》

 

受权发布吕启祥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01220日发表

 

紧接上

 

        在《红楼梦》的阅读和研究中,还有另一种求深反惑的情况。诸如关于“补天”、关于“意淫”、“关于正邪二气”等等,发挥引申,长篇大论,蔡先生则以为不如将其置于作家所处的历史语境中,以常识常理来看待,或近于原意。即如“历来用‘补天’一词都表示为国为民做一番大事业,这里也是”,争论所补之‘天’是封建主义的天,还是情天、离恨天,实已偏离原意。”(第一回2页)又如论“意淫”文章甚多,“将问题说得很复杂,总不及此评(按指脂评所说‘体贴’二字)简要中肯。” (第五回67页)至于正邪二气那一番高论,蔡评提示“这是贾雨村之论,非曹雪芹之论”,它“并非严肃的科学论述,也不必为誉扬作者将他当成哲学思想家”,“作者的天才在于敏锐地发现现实生活中贾宝玉一类人的特性(按指秉正邪二赋所生者),而成功地将其强化,成功地塑造成出色的艺术形象。”(见第二回24页及总评)总之对《红楼梦》要有平常心,要把它当成小说来读,切忌拔高作者的思想。

        最能体现《新评》作者廓清偏见的意图或说用力最多的地方应是对于人物的评批。记得蔡先生曾说过要为向来贬斥过多的人物如袭人、王夫人、薛姨妈、贾政等说几句好话。笔者理解这不是什么简单的“平反”,而是想消除历来以是否贞节衡人和以卫道叛逆划线的成见所带来的偏颇,还人物以本来面目。当然,这种意图在对主要人物的评点中同样有所体现。

        这里不妨以袭人为例。第三回袭人登场伊始,小说写她在贾母心目中“心地纯良克尽职任”,蔡评以为这八字“说得公平、中肯”。虽则也认同袭人受封建统治精神奴役的烙印较深,但斥其为虚伪、告密等等未免失当,在第六回、三十四回等相关情节处均有评批剖析,“贬袭者认为,最初与宝玉发生两性关系者,如今反说这样的话(按指男女防嫌),可见其虚伪。其实,袭人所说的不是性,而是与性相关的‘丑祸’。在那个时代,那种贵族家庭环境里,主子与归属他服侍他的丫头之间发生性关系,并不算什么大事”“但若姐妹之间做出这些来,便是‘不才之事’了,为礼法所不容。”清代三家评本讥贬王夫人“认贼作子”,蔡评以为“这是很有代表性的,将袭人比作‘贼’”,理由不外乎“失去贞操的人还谈男女大防。然而这与作者思想距离极远。”“世界和人性都是复杂的,此书的难企及处在于都能如实描写,并无讳饰。”第六回写小儿女间“初试”一节“原不该对二人责备过于严苛,然历来君子责宝玉者少,责袭人者不依不饶”,“若再说防嫌便是虚伪;倘若最后不得已嫁了他人,更被视作为不能守节,倒不如一死。我为袭人不平。”(71页)至于说她“告密”、“进谗”则更受两条路线、正反人物等现代政治斗争的观念影响,难以成立。(见三十四总评)

 

        上述多处评批合看,也抵得上一篇“袭人论”了。其他如王夫人,小说写“是个宽仁慈厚的人”,蔡评曰“人多不信,我是相信的。人的言论离不开所处的客观环境和主观动机。王夫人‘作孽’的事是有,但亦当细辨起因,不应遽下断语”(二十八317页)。金钏事件论者责宝玉溜之大吉,缺乏担当,导致悲剧,“如此仗义执言的高见,实不敢苟同”,事情的后果恐怕是宝玉以及王夫人都始料不及的(见三十回346347)。又如薛姨妈,蔡评不赞成把她看成“奸姨妈”,她对宝黛确是爱惜有加的慈姨妈。(五十七回655页及总评)再如贾政,亦非一无是处,他曾劝阻樯木为棺和迎春婚事,感叹园子过于富丽,心许并取用宝玉题咏,称得上传统意义上的“品行端方”(廿二250页)。对于历来人们赞赏喜爱、评价很高的人物,蔡评也同样将其放在一定的历史环境下,避免任意拔高。第二回雨村口中刚提及“女学生”(指黛玉)即有批语:黛玉是书中女一号,“她尊母避讳如此,可知作者无意将她写成有封建叛逆倾向的人,她只是重情不重功名利禄而已。避讳一事也见出她是个细心敏感的人。”十六回写黛玉“掷而不取”宝玉珍重转赠的香珠,蔡评“有人读到此句,以为找到了黛玉大胆反封建的证据,居然骂皇上、北静王为‘什么臭男人’未免错看。”“黛玉之深情独钟于宝玉,除宝玉之外别的男人都臭,她哪管什么南静王北静王,恐怕与反封建挨不上。”(163页)类此如鸳鸯抗婚掷地有声的一席话,有研究者以为“曹雪芹之伟大在于借题发挥,骂最高统治者‘宝皇帝’,如此研究《红楼梦》,真能让作者吓出一身冷汗。”(四十六回522页)

       质言之,上纲上线易,实事求是难;牵强附会易,具体分析难。蔡评为自己树立的实事求是的标竿,是很高的,不易做到的。

 

        本书原拟书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评注》,现虽改新名而大旨不变。凡重要的、有真知灼见和资料价值的脂评都吸纳收入了。蔡评既评正文,亦评脂评,这就极大地丰富了本书的内容,提高了它的学术含量。本文以上各节已广泛涉及脂评,这里想单独提出来再加申说。

         我们知道,《红楼梦》的早期抄本固然是文学,同时也是文物,需下一番校勘、考辨、整理的工夫,正文如此,随文的脂评也一样。

        蔡先生历来重视脂评,在运用脂评时采郑重、审慎的态度,对有争议的段落提出了自己的理解。蔡先生首先看重的是脂评的文献价值。由此提出了有关作者卒年、生父、全书回数、书稿流传以及佚稿线索等一系列红学包括曹学的重大问题,人们虽未必全部认同,但蔡先生的见解无不言之有据,足成一家之言。

        比如雪芹卒年蔡先生主甲申说,所据亦来自脂评,认为“壬午除夕”是署时,应上属,甲申初雪芹病逝。即“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 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也待尽……甲申八月泪笔。”(第一回第6)又如推定畸笏叟是作者的生父曹頫(十三回137144页,十七、八回194页,廿八回321页以及本书附录专文中所据大量脂评)。再如从脂评“后三十回”或“后数十回”之称可推知《红楼梦》全书回数(廿一回前评),又可知全部书稿是写完了的(廿一回233页,廿五回287页)。还有关于金陵十二钗的册子究竟有几等,包括哪些人,学界颇有歧见,蔡先生研读十七、八回的一条脂评,指出其与正文的矛盾,认为“金陵十二册之厨共三个,册分三等,36,其余已‘无册可录’,说得清清楚楚。有研究者不重正文,却据一条理解上有歧义的脂评,另立新说”“徒然扰乱读者视听。”(第五回57页)可见蔡先生对脂评并不一味盲从。

 

        相对于脂评的文献价值, 脂批在文学批评方面虽有精彩之论,也颇多陈腐之见。每见精彩,蔡评便着力推介,最为人熟知的是十九回有关宝玉之言“囫囵不解”是“今古未有之人”的一条重要长批,蔡评紧接评论道:“连用十一个‘说不得’,说明人性之复杂。作者绝不按正面、反面、好人、坏人概念塑造人物,宝玉形象的成功与价值正在于此。”着力凸显并发挥这条脂批的精到之处。至于脂批的某些庸俗之见则屡被蔡评批驳:比如脂批谓宝黛之间“种种孽障”“皆情之所陷”,蔡评指出“这些警人陷情的话,只能认作批书人自己的观点,未必尽符作者本意。”(廿一回231页)出现秦业之名时,脂批云“因情孽而缮此一书也”,蔡评提醒“涉及作者意图的话,恐不能全信”(八回102页)。脂批谓“晴有林风、袭乃钗副,”很有见地;但说“晴卿不及袭卿远矣”则腐。蔡评指出“晴不及袭,是批书人的好恶,代表不了作者”(同回101页)。又如秦钟其人,貌虽姣好,内质与宝玉不同,临终谓过往自悞,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脂批以为“无此二语,亦非于兄之知己”“全是悔迟之恨”。蔡评批驳“‘悔迟’说秦钟可,说宝玉不可,说作者更不可。宝玉是不听劝的顽石”“以此二语相劝,岂真宝玉知已哉!此种描述,脂评也未必是能‘解其中味’者。”(十六回175页)总之脂评在思想见地上与作者差距不小,未必能领会作书的真正意图;在艺术上有时也并不高明。比如贾雨村这个人物,脂批连批三次“奸雄”及“全是假”,蔡评指出能揭示人物表里不一是难得的,“然而过多地想到奸雄作假,似与作者创作思想仍有差别”,作者刻划人物是“动态的,有层次的;作者成功地把握着艺术分寸感,步步深入,让你能看到他灵魂深处”。人们多认同“奸雄”之批,却未能进一步辨析,由此亦可见出蔡著对脂评的研读之细,对正文体察入微。

 

        脂批透露了佚稿的许多线索,包括有的回目文字和全书结局,这一点已广为人知并倍受重视。蔡先生是当代学人中较早探讨佚稿的研究者,早在八十年代就有《论红楼梦佚稿》一书出版。在探佚热中,他始终保持冷静的态度,以为要有足够的证据、客观的态度、谨慎的推断、思路的逻辑性和结论的合情合理。亦即是说,探佚是科学研究,而非创作想象。探佚续书梗概和进行艺术创作是两码事。今人欲按原作意图创作续书已不可能,在乾隆时代若无曹雪芹那样的天才也难跟踪。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本书中依然收入了业已通行的他人所续的后四十回,因为续作者仍有追随原作的意愿,保持某种程度的悲剧性,特别是整理刊刻、使之流传的功绩是不可否认的。然而对于后四十回,本书在评点处理上与前八十回有明显区别,即每回只有简短的带评题解而一概没有随文之评及回后总评。

 

        这是因为续作与原作存在着巨大落差,已没有必要或不值得细加品鉴。前八十回相关的脂评只能反证其不合榫、无呼应以至变异扭曲、形神皆失。为此,关于后四十回,建议读者仔细阅读本书附录中《红楼梦续作与原作的落差》一文。在笔者有限的闻见范围内,此文是论述分析两者“落差”的最有说服力的一篇。该文从一、变了主题,与书名旨义不符; 二、过于穿凿,求戏剧性而失真;三、扭曲形象,令前后判若二人;四、语言干枯,全无风趣与幽默;五、缺乏创意,重提或模仿前事;六、装神弄鬼,加重了迷信成分;七、因袭前人,有时还难免出丑。诸多方面进行论证,既紧扣作品,又视野开阔,可视为对后四十回的一个总评。

 

    对于现行续书,笔者向来不赞成全盘抹倒、责其篡改,它优于其他续作,使全书得以保存和流传之功不可没。但它和前八十回的巨大落差是客观事实,误导读者亦已深入人心。二十年前曾遵循和发挥前贤鲁迅和何其芳的观点写过一篇题为《不可企及的曹雪芹》的短文,虽则浅陋而至今不悔。蔡先生大文则远远要全面、深入得多,不仅以小说本文和脂批为根据,且以整个文学史和他的学养积累为依托,其说服力之来非属偶然。

 

    做这样一部近二百万字的大书,是蔡先生长期以来的一大心愿,也是读者的期待。今夙愿已偿,此书势将成为研究者案头常备和爱好者登堂入室的上佳著述。雅俗共赏,不亦宜乎。

 

                                       20109  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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