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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之名注册论坛侵犯了他人的署名权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0年9月17日发布
使用他人之名或者化名注册论坛发表评论的现象由来已久,但如盗用他人之真名实姓注册论坛恶搞,则侵犯了他人的署名权,如果这种作为发生在相关从事法律工作人员身上,则属于明知故犯的侵权行为。论坛管理者对于这类情况应当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不能只要热闹而放任自流,忘却维护学术道德底线。
笔者《严正申明:盗用黄安年之名发帖要承担法律责任》( 黄安年的博客2010年9月16日)说:“9月14日天涯社区 天涯论坛 网罗天下发表盗用黄安年名字的帖子,借黄安年之名谈某人的打假门事件,15日凤凰论坛等转帖。笔者严正申明:笔者并未发布也未授权任何人发布这类帖子,笔者从未在天涯社区和凤凰论坛上发布帖子。笔者要求天涯社区、凤凰论坛撤下这种侵犯署名权的恶搞作为。盗用黄安年之名发文要承担法律责任。”(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63578)
学术批评网9月16日转发《黄安年:严正申明:盗用黄安年之名发帖要承担法律责任》加按语写道: 学术批评网案:
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某教授夫妇,以“黄安年”的名义在凤凰论坛注册,注册时间是2010年9月15日。关于“黄安年”的资料全空着。就在当天接连发了三篇帖子,一篇“揭露”杨玉圣、李世洞所谓“签名售非法出版物”,发表在“国际聚焦”;第二篇是“黄安年”的“我看杨玉圣打假门事件”(此文发了两次,一次在“网罗天下”栏目,一次在“辩论会”栏目),还有一篇是是以‘郑华庆”名义写,内容是谈庭审,发表在国际聚焦栏目。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3.asp?Newsid=12048&type=1003
有网友提醒:“黄老师先查清楚,是否可能与您是同名同姓者。”也有网友回应“和黄老师同名,又以学术名义;又说杨玉圣是老弟:这样的同名同姓的,恐怕是没有的吧。”在学术批评领域和杨玉圣认识的没有两个同名同姓的黄安年。这位盗名造假者作案手段也太拙劣,别的不说,仅就文章称兄道弟的用语就暴露造假无疑,我1936年生,杨玉圣1963年生,相差27岁,从来不称兄道弟。
我们需要健康的正常的学术批评和反批评,如果不敢署上自己的真名实姓而盗用他人之名发表蛊惑人心混淆黑白的帖子,其用心何在?其内容的真实性还可信吗?这种搅乱学术批评和评论,触犯学术道德底线的作为能够容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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