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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成果分享需要比较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0年9月13日发布
笔者日前短文《教师节前话大学教授退休工资》(黄安年的博客2010年9月8日)“记得中央政府承诺至少每隔三年要增加一次工资,这样算来从2008年1月增加工资以来已经快满三年了,作为理应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大学退休教师,不至于到了2010年2月还和2008年1月一样吧,否则诚信何在?总不该从事高等教育工作半个世纪以上大学教授的工资还低于北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吧。”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61062
短文说的是三层意思,第一: 大学退休教师理应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第二,提醒兑现增加工资诺言;第三在北京从事高等教育工作半个世纪以上大学教授的工资不该低于北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这三层意思并无不妥,更谈不上所谓攀比之义。既没有想和新中国成立前大学教授待遇攀比,也没有想和改革开放前大学退休教授的相对工作攀比,然而没有实事求是的纵向与横向的比较就没有正确的工资政策。我们成天搞规划,发布数据难道都是为攀比不成。
中国的大学退休教授当然不能同美国的大学退休教授比,昨晚美国退休教授袁清教授9他比我小一岁)自美国新州普林斯顿打来电话,说今年10月还准备再来北京5周。他是一位一年要周游世界一两次或者更多次的美国大学退休教授,他有这个旅游世界条件,我们很难有这样的条件,道理很简单他是先“富”后退,我是退时不“富”,经济条件很不同。
北京的大学退休教授也不能同广州的大学退休教授相比,已经有足够的数据说明这一点。即使在北京的大学里,教育部主管北京师范大学的退休教授也不能同北京市政府主管的首都师范大学的退休教授相比,对于这一点,两学校教师都是心照不宣的,因为工资来源的财政拨款渠道不同。
即使在北京师范大学90年代初,90年代末,近几年退休的也不相同,不同个案难以科学比较,不同地区、时间和类型的教师相比是比不出所以然的,因为没有典型的可比性。同一学校和单位退休教授和在职教授增加工资的幅度却是可以相对比较的,大学退休教授的平均工资待遇和北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相比是可以说明一些问题的,这种比较绝非什么攀比,而关系到改革开放成果合理分享的问题,今天我们所说的资源分配不公也包含这一类情况。
我在那篇短文提到“当然比起我老伴来,她的退休工资还少于我,要说明的是,她是1985年就被评为正研究员,又是享有国务院特贴的研究人员,这特贴还包括在退休工资中的。”如果对比她所在研究单位的在职研究员的工资,同样是资源分配不公,因为在职和退休的差距不是一倍两倍,而是好几倍。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现象在研究部门的成果分享中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其实退休人员并无更多的奢望,说的都是合理祈许,如果将这理解为攀比,还要求退休人员去“多调查一下底层百姓的生活状态”免得“自寻烦恼”的说法实在不妥,难道在新中国高等教育工作了半个世纪的大学教授的退休生活状况要向“底层百姓”看齐才对。我们的主流媒体经常在显著地位报道各级官员下去“调研”情况,其实这种走马观花是为名“调研”,发号施令,不见得掌握真实情况,实情不仅难以通过这种方法掌握到,也难通过新闻检查关而得以披露。
6月底、七月初在上海期间,亲人告诉我许多实情,其中就有前一阵子上海科协印发调查表,调查上海退休科技人员的工资待遇,结果发现和在职科技人员相差三倍以上的不是个别现象。这还不包括在职还有着各种的优惠资源和待遇等,说说这些实情,难道也是攀比?还要我这个退休的“下去”调查?在职官员都干什么去了,我们应该怎样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或者两者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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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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