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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茂信著《美国移民政策研究》提要

已有 8356 次阅读 2010-6-12 16:23 |个人分类:美国书目提要(07-11)|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研究, 美国, 提要, 梁茂信著, 移民政策

梁茂信著《美国移民政策研究》提要

 

黄安年辑  黄安年的博客/2010612日发布

 

书名:      《美国移民政策研究》

著者:       梁茂信

出版社: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发行: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责任编辑:   薛红梅

封面设计:   李冰彬

责任校对:  葛红

印刷:       吉林工学院印刷厂制版

            吉新月历公司印刷分公司印刷

开本:       850X1168毫米  1/32

印张:       14.375

字数:       360000

出版时间:   199610月第一版

版次:       199610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       001-600

价格:       20.00

页码:       441

国际书号:   ISBN:7-5602-1895-4

一般附注:   系东北师范大学图书出版基金项目

            由美国福特基金会赞助的中华美国学会著作出版补贴基金资助。

 

提要中的需要和后记在排列上与原著略有不同,但内容上是变化的。照片18幅是笔者依据该复制的。

 

丁则民

迁徙和流动是美利坚民族的一个重要特征,美利坚合众国就是在它的人民不断迁徙和流动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用美国历史学者乔治w.皮尔逊的话来说,迁徙(migration)和流动(mobiliiy)——他统称之为m.要素——是形成美国这个国家的几种基本力量之一,研究要素对了解美国共和国的成长和发展是非常必要的。①在美国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曾不断出现了人群迁徙和流动现象:持续一个多世纪的西进运动不断把东部居民和移民推向边疆,直到太平洋沿岸;随着美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大量农村人口和外来移民被吸引到迅速发展的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逐渐超过了农村人口;近数十年来,又出现了大批城市居民陆续向郊区转移,以及众多居民从冻土带戏剧性地向阳光带流动等等。但是,在美国人口不断迁徙流动的过程中,人数众多、持续时间最长和影响美国历史最大的流动要算从四面八方涌入美国的外来移民洪流了。在过去将近四个世纪里,进入美国(包括英属北美殖民地时期)的移民总数超过6035.6万人,他们在美国生育繁殖后代的人数就更多了。所以人们常说,美国“是个由外来移民及其后裔组成的国家”。

 

自美国建国以来,美国人一般是赞成广泛吸收外来移民的。这是因为:第一,美国幅员广大,资源丰富,但缺乏劳动力和技术,因此,开拓土地、开发资源和发展经济都有赖于连续不断的大量外来移民;第二,美国人相信他们有力量同化外来移民,认为美国就是个各种不同民族和种族的“熔炉”,经过这座“熔炉”冶炼融合,“由形形色色的众多民族、种族组成的美利坚民族将日益发展壮大”。

 

但是,随着外来移民洪流的不断到来,土生的美国人和早来为移民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恐惧和担忧。他们害怕外来移民中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教徒和欧洲思想激进分子会在美国煽动和制造“骚乱”,从而破坏美国原有的“社会团结”。担忧的是大量的外来移民不仅会加剧劳动市场的竞争和降低美国人的生活水平,而且会带来贫困、疾病和犯罪等严重的社会问题,以致“结束了美国对欧洲社会弊病的免疫性”。①这种恐惧和担忧情绪由于报刊连篇累牍有关移民荒诞不经的报道而更加剧。在政党政客和种族主义者煽动下,排外主义情绪日趋增长和蔓延。排外主义者及其组织的广泛活动都直接间接影响到美国移民政策的制定。当然,联邦政府制定的移民政策主要是为适应国内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为美国国内、国际政治服务。

 

根据美国建国以来移民政策的演变,它接纳外来移民的历程可以划分为两个时期:(一)自由移民时期,即从建国起到1882 年排华法的实施;(二)限制和选择移民时期,即从1882 年排华法的实施到现在。

乔治 w. 皮尔逊:《边疆与美国制度》载《新英格兰季刊》第15 卷,1942 年。

格伦·波特主编:《美国经济史百科全书》第3 卷,纽约:查尔斯·斯克里布纳之子出版公司1980 年版,

1080 页。

 

在自由移民时期,尽管建国初期有些开国元勋对外来移民疑虑重重,也制定过针对外来移民的严峻法律,但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大量的劳动力,美国政府一直鼓励接纳外来移民,奉行来者不拒的政策。这一时期,有1000 多万人移居美国,其中,绝大部分来自欧洲,主要是西、北欧各国;来自亚洲的移民为数很少,且多属外出打工的工人;也有来自非洲的黑人,他们多属非自愿的移民。这些外来移民对美国早期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他们不仅增加了美国的人口,提供了庞大的劳动力,而且带来了一些美国工业化所需要的科学技术,并以各族裔群体的传统和文化融入美国文化主流,使它逐渐丰富多彩。

 

管理外来移民的权力虽然名义上属于美国国会,但联邦政府在这一时期尚未设立专门管理移民事务的机构,而是由各州和地方根据自身的需要来处理移民事务。这个时期,外来移民主要是从纽约和旧金山等港口城市进入美国的,所以管理移民事务的繁重任务是由这些城市和它们分别隶属的纽约州和加利福尼亚等州承担的。随着外来移民的增多和美国社会对移民事务的日益关注,联邦政府开始承担管理移民的工作,宣布只有国会才有权处理移民问题。1875 年,国会对外来移民实行第一次控制,宣布禁止妓女和罪犯入境,以后又通过一个联邦管理外来移民的法案,把排斥的类别扩大到神经病患者、白痴和可能成为社会负担的人。但是,这项法律仍由各州负责执行。同时,西海岸各地的排华问题逐渐被提上了联邦政府的议事日程。在加利福尼亚州议员和排华势力的鼓动下,国会于1882 年通过《排华法案》,规定禁止华工入境十年,并禁止华侨入籍。《排华法案》是美国第一个以种族和国籍为理由禁止移民入境的联邦法案,从而标志了自由移民时期的终结。

 

《排华法案》的实施也预示了美国限制和选择移民时期的开始。顾名思义,限制就意味着限制移民入境,减少入境移民的数量;选择就是挑选美国所需要的移民,拒绝它所不需要的人。在这个时期中,美国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及战后国际斗争的需要出发,多少放宽了对移民的限制。因此,与战前阶段相比,战后可称为移民政策的有限松动阶段。

 

在战前阶段,美国政府继排华法案之后,又制定和采取了不少限制和排斥外来移民的法律和措施。概括起来,这种法律和措施大体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它们是针对某个特定的国家或地区的,比如: 1907 年美国与日本达成“君子协定”,禁止日本劳工进入美国; 1917年国会通过对移民进行“文化测验”的法律,以限制东、南欧各国移民入境等。第二,它们是针对外国劳工的,如1885 年国会通过的福伦法,就是禁止以合同形式输入劳工。第三,它们不断扩大禁止入境者的范围,除已禁止神经病患者、白痴和可能成为社会负担的人入境外,后把排斥的类别扩大到无政府主义者和以暴力推翻美国政府者等。

 

为了加强限制和选择移民的措施并把它们纳入制度化的轨道,美国国会在20 年代先后通过三个移民法,从而确立了移民限额制度,即旨在限制移民入境的人数、选择移民的民族来源的体制。移民限额制度最突出的一个特征就是种族主义。首先表现干排斥亚洲移民,其次表现于限制东、南欧移民入境。民族来源制的实施表明只有欧洲移民能进入美国,而在欧洲各国中只有西、北欧各国移民才是美国欢迎的理想移民。因此,移民限额制的实施不仅加强了美国对移民的管理和控制,而且表明美国开始了加强限制和选择移民的阶段,也就是“限制欧洲移民,排斥亚洲移民”的阶段。以后,美国接纳外来移民的人数明显下降了。 19211929 年期间,每年入境的欧洲移民已从80 万人下降到15 万人。到30 年代,入境的欧洲移民更少了,低于限额法所规定的入境限额。外来移民的锐减固然与限额法的实施有关,也受到了那场席卷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直接影响。

 

美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渐开始了美国移民政策有限松动的阶段。这首先表现在1943 年美国废除了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排华法,允许中国人可以合法移民美国并成为美国公民。排华法的废除是美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中、美两国人民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这一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废除排华法也使美国政府改变了对亚洲其他国家移民的政策,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废除了排斥印度和菲律宾移民的法律,分别给予这两个国家一定数量的移民限额。其次表现在战后初期美国政府陆续颁布的一系列特别法令和临时紧急措施,如1946 年的《战争新娘法》, 1948 年的《流亡人员安置法》和1953 年的《难民救济法》。当时,美国移民政策出现有限松动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公众对移民问题的态度有了变化。随着宗教派别间争论的减少和种族偏见的减弱,容忍精神有所增强。教育的普及促进了美国各民族间互相了解,因而要求放宽移民政策的呼声也日益增强。实际上,到50年代,美国的人口结构已趋于平稳,白人占美国总人口约90%,其中,大多数来自西欧和北欧,美国人口中外国出生者已从20年代的1/7下降到50年代初期1/10,因而,排外主义者对移民将“破坏”美国人口和文化“同质性”的担忧已不那么强烈了。这是美国社会舆论对移民态度的变化的一个重要前提。另一方面,美国政府主要从当时国际斗争的需要出发,多少放宽了对移民的限制,采取一些措施来接纳《限额法》以外的难民入境,但是这种放宽的措施,除个别立法如《战争新娘法》等属于家庭团聚的性质外,主要都是为美国敌视社会主义国家的冷战政策服务的。就在这时美国移民政策稍有松动的形势下,国会竟不顾社会舆论的反对,依然制定了排斥外来移民的立法,那就是1952 年的移民和归化法。该法的主要倾向是限制和阻碍外来移民入境,而且其中麦卡锡式反共调子也很突出,因为1950年国会制定的反共的《国内安全法》(又称《颠覆活动管制法》)被纳入该法,而《国内安全法》规定“禁止那些过去是或现在仍是共产党员或参加共产党组织的任何外籍人入境,已入境者将被立即驱逐出境”。因此,这个移民和归化法“是以国家安全为理由对所有外侨和外来移民进行空前规模的政治性甄别和惩罚”①。据统计,这个移民法实施后,美国政府在50 年代驱逐合法入境的外侨达13 万人之多。②

 

这个移民法不仅限制外来移民入境和驱逐外侨出境,而且对1924 年移民限额法所依据的民族来源制,既未予以修改,也根本没有触动。这自然引起社会舆论的愤慨和指责,到60 年代民权运动蓬勃兴起时遭到了更加猛烈的抨击。一些自由派人士认为这种民族来源制不仅歧视某些民族集团,而且违背了美国的传统和理想,特别是长期以来人们把美国看成“世界被压迫者的庇护所”的理想。就连当时美国总统肯尼迪也力促国会取消移民限额法中的民族来源制,认为“继续推行民族来源制度无论是在逻辑上还是理智上都没有根据,它既没有满足国家的需要,也没有达到国际上的目的。在一个各民族相互依存的时代,这个制度是个时代的错误,因为,它对要求进入美国的人根据出生的偶然性而加以歧视”③

 

在社会舆论的迫切要求和广泛推动下,国会于1965 年以压倒多数通过一个新移民法,即《移民和国籍法》。根据这个移民法,美国取消了移民限额法中的民族来源制,改为按国籍(不按民族和种族)定出份额,从1968 年开始实施全球限额制度;每年限额29 万人,其中,东半球17 万人,西半球12万人。该法以家庭团聚作为选择移民的基础,美国公民和合法外侨在海外直系亲属获准入境者不列入限额;关于优先权的规定,除对申请家庭团聚的移民给予优先考虑外,对美国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和政治“难民”也分别给予特别和优先的考虑。

 

1965 年移民法是美国移民政策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即以民族来源制为基础的移民限额制向以国籍为基础的全球限额制的转变。这种转变不仅打破了以民族来源为基础的移民模式,而且把西半球移民纳入全球限额制,从而结束了对西半球长期奉行的自由移民政策。美国在移民政策上的这些变革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至少是在表面上同等对待来自各国的移民。但是,有些美国学者却对1965 年移民法作出了过高的评价,认为它“赶走了美国移民立法中种族主义的幽灵”,对各国移民采取了“一视同仁”的政策,重新为来自“不同海岸的移民打开了金门”①。实际上,种族主义在美国社会中是根深蒂固的,它的幽灵决不会一下子被赶走的;说美国今后对各国移民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更是远离现实了。仅从这个移民法有关家庭团聚优先权的决策考虑中,便可看出美国决策人偏爱西、北欧移民和限制亚洲移民的招数了。

他们透露说,西、北欧移民一直是美国移民的主体,所以,家庭团聚条款的真正受益者仍然是西、北欧移民;而自排斥亚洲移民的限额制实施以来,“亚洲人在美国很少有亲戚,所以,来自这些国家的移民不会太多”。这就表明,1965 年移民法的决策人为限制亚洲移民而设计的条款真是用心良苦了。

邓蜀生,《美国与移民:历史、现实、未来》,重庆出版社1990 年版,第42 页。

斯蒂芬·西恩斯特罗姆:《哈佛美国族裔集团百科全书》,哈佛大学出版社1980 年版,第746 页。__

伦纳德·丁内尔斯坦和戴维斯·赖默斯:《族裔美国人:外来移民与同化史》,纽约:哈珀和卢出版公

1982 年版,第74 页。

 

实际上, 1965 年移民法仍坚持了美国移民政策的限制、选择性,只不过是美国政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限制、选择移民的方法方式作了一些调整和修订,使之能更有效地为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服务。约翰逊总统在签署这项法案时,便道出其真谛,他说,新移民法实施后,“那些对这个国家(指美国)——对它的发展、它的实力、它的精神——能作出最多贡献的人将首先进入这个国家”①。换句话说,也就是在限制外来移民的同时,鼓励有真才实学和对美国有用的人入境。

 

70 年代中期以后,美国移民政策面临两个突出的问题,即难民问题和非法移民问题。越南战争结束后,大批越南人逃往海外,老挝和柬埔寨也有大量居民出逃,从而形成了东南亚难民潮,其中大部分逃往美国。因此,如何接纳和安置这些难民,成为美国亟待解决的问题。1965 年移民法中虽然设有难民限额和相关条款,但远远不能满足形势的需要。因此,美国政府采取一些应急措施后,国会于1980 年通过了《难民法》。其中,对难民的定义、接纳限额及安置等事宜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为进一步接纳和安置难民工作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尽管美国政府在制定这次难民法过程中标榜“人道主义”精神,宣扬它对流离失所的难民伸出援手,但其主要出发点仍是为美国国家利益,特别是为美国的远东外交战略服务的。

 

约翰·海厄姆:《把这些人送来,都市美国的外来移民》,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1984 年版,第

61 页。斯蒂芬·西恩斯特罗姆:《哈佛美国族裔集团百科全书》,哈佛大学出版社1980 年版,第495 页。

林登·约翰逊:《关于移民法的几点评论》,《国会季刊》,1965 10 月第23 期,第20632064 页。

 

进入80 年代以后,美国政府遇到更为棘手的问题,那就是大量非法移民的问题。这些非法移民主要来自与美国相邻的拉丁美洲国家,其中以墨西哥人为数最多,来自加勒比海地区和中、南美洲的非法移民也不在少数。同时,还有其他地区和国家的非法移民入境。大量非法移民入境,引起了许多社会问题:首先是增加了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开支,其次是在就业和工资方面同美国人产生了竞争,再次是这些非法移民的文化适应问题,突出表现在双语教育问题上。通过社会各界的讨论研究和不断举行听证会,国会于1986年通过了《移民改革和控制法》,决定采取严厉的措施制裁雇佣非法移民的雇主,同时“赦免”一批非法移民,准许他们中符合美国所要求的条件者获得临时以及永久的居留权。但是,这个移民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批评,而且实施后也未收到预期的效果,非法移民仍然有增无减。

 

80 年代初以来,有两个非常突出的现象引起了美国移民政策决策者的重视:一是在全球移民总限额中欧洲移民的比例持续下降;二是有职业——即专业技术和学有专长的移民的比例也呈下降趋势。在这种情况下,1990 年国会又通过一项新的移民法,它是1965 年移民法实施以来,美国对移民政策作出的较大的修订。其主要规定是在没有改变家庭团聚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增加有职业移民的限额。并且增加了多样化移民的限额,其主要目的就是力求吸收对美国有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照顾移民人数少的地区,而后者说穿了就是照顾欧洲移民。

 

本书著者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在广泛搜集、阅读大量中、英文有关论著和历史文献的基础上,系统考察了美国建国以来各个历史时其移民政策的发展变化,重点论述了移民限额制度的产生和变化,深入剖析了全球移民限额制的形成及其影响,从而为读者提供了一部较系统、完整的美国移民政策史的专著。

 

在这一课题研究中,著者除采用传统的历史学研究法外,还借鉴和采用了民族学、经济学、社会学和人口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对美国移民政策演变的根由和实质都作了透彻的分析,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这对了解、掌握美国这个“由移民组成的国家”的历史和现实都具有重要意义,很值得一读。

 

1991 年考取东北师范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之后,我便师从丁则民教授学习美国移民吏和民族史。在恩师的指导下,经过三年的紧张学习,我终于在1994年初完成了博士论文——《美国移民限额制度的演变研究》。接着,我利用参加丁则民教授主持的国家教委“八五”杜科项日“外来移民与美国少数民族研究”的机会,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完成了《美国移民政策研究》。这部书稿是上述项目的组成部分。

在美国学习期间(19861988 年)的亲身经历和对美国移民史的学习,我深深地感到,美国是白人的美国,任何有色人种的移民要定居美国并参与其社会生活,不可避免地要遭到这样或那样的歧视和排斥。尽管遭受歧视的方式和程度不同,但本质上是相同的。当然,作为一个青年史学工作者,应该对美国历史作出客观的评价。在研究这个题目的过程中,我也曾努力地这样去做,但还是不知不觉地掺带了几份个人情感,这大概是史学工作者的“通病”吧!我曾认真地用心去写,一心想把美国移民政策如实地展示给读者,但由于理论水平有限,资料不足,加上它涉及多学科的知识,因而每每提笔时,总是力不从心,顾此失彼。幸有恩师点拨,才算走出困境,在此深表感谢。现在,我把书稿交给读者,是优是劣,任方家评说。虽说自己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是,如果没有国内外热心学者的帮助,这部书稿就很难完成。南开大学的杨生茂先生,人民出版社的邓蜀生先生、武汉大学的李世洞先生,北京师范大学的黄安年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黄柯可先生等都对博士论文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南开大学的冯承柏先生不仅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真知灼见,而且还提供了必要的资料,在此一同致谢。此外,我还要感谢来访的美国富布赖特教授Daniel A.AmosTerry Ander-son

Samuel Pierson 先生。他们曾想方设法地为我复制了不少资料,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和观点。1993 4 月我赴美参加美国历史学家组织举行的年会时,有幸遇到了John Higham JohnE. BodnarRoger Daniels Leonard Dinnerstein 等一些有影响的移民史学家。同他们的交流和讨论使我受益匪浅。会议结束后,我又去西雅图,受到了东北师范大学访美富布赖特教授王旭先生的热情款待。在他的帮助下,我从华盛顿大学复制了20 多本专著和论文集,为这部书稿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在书稿杀青之际,倍感欣慰。长达四年多的寒窗生活不亚于孕妇十月怀胎之苦。面对“初生的婴儿”,欣喜与内疚俱生。喜的是艰辛的劳动终于浇出了果实;内疚的是,多年来一直没有去探望远在陕西等我回家的老母。与爱妻结婚十年来长期两地分居,把扶养儿子的义务和家庭重担都推在了她的肩上。在书稿即将面世之际,谨将它献给我的老母和一心支持我“爬格”的妻子。最后,我还要感谢中华美国学著作补贴基金会和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的同志。没有他们的支持和帮助,这部书稿恐难与读者见面。

                             作者

                             19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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