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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要以身作则遏制私圈社区公地、侵占绿地现象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09年6月21日发布
近日注意到天通苑物业公司打出巨幅标语,称私圈社区公地、侵占绿地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这幅标语颇具讽刺意味。
其实这种侵犯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恰恰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自己。天通公园内的紧靠八座塔楼西南侧占用了公共绿地盖起了三座高三十来米的高楼,因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引发冲突导致伤人事故,迄今四五年来,房屋空置,于开发商、业主均造成伤害。开发商和物业似未记取教训,最近又将天通公园大门口一块公共空地圈起来,作为商业的营业专用场所,造成居民进出公园的很大不便。公园的体育场所本来是免费供居民使用,现在却变成了需要交费的场所。一个本来很小的宁静的公园,现在出现了七八个商业摊位,成了商业气氛很浓的赢利场。
一些业主只顾个人方便将汽车停在人行道和绿地上,但是物业却无所作为,听之任之。本来为确保人行道的自由行走和不被汽车占道,完全可以在行人道和社区内交通道路间用栏杆拦起,使得汽车无法开上行人道,可是物业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将临近楼下的绿地或泥地铺上了水泥地,名为存放自行车,实际为汽车更加方便开上行人道创造了条件,在67楼居然出现了一辆自行车的轮胎被汽车压扁的惨状。这些情况说明,私自圈地,侵占绿地作为的是开发商自己,是物业缺乏自律,没有很好地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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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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